赠与合同一般发生在亲属之间
赠与合同一般发生在亲属之间,通过签订赠与合同将名下的财产转给子女父母或者兄弟姐妹等。如果夫妻双方在决定离婚前,一方将自己名下的财产赠与给自己的父母或子女,这样的赠与合同可以生效吗?本文本站的我们就对“离婚前补签赠与合同有效吗?”这一问题给您作出明确地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前补签赠与合同有效吗?
什么是赠与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的规定,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
①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②是吸收了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
③无偿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恶意串通的】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您应该了解到离婚前的赠与合同属于恶意串通行为,侵犯了夫妻中另一方的实际利益,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夫妻双方在进行离婚时,应该就财产分配问题达成一致协商,避免产生隐瞒财产以及转移财产等违法行为。如果无法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赠与合同一般发生在亲属之间,通过签订赠与合同将名下的财产转给子女父母或者兄弟姐妹等。如果夫妻双方在决定离婚前,一方将自己名下的财产赠与给自己...#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
More>>
·试用期被劝退有工资吗
试用期被劝退有工资吗以便调查职工是不是能担任工作中,用人公司在职工一开始工作中时,也有一段时间的试岗,试岗之后再决策是不是变成宣布职工,不适合便会被辞退。依据在我国《劳动法》的......
·过年节日加班工资算几天
过年节日加班工资算几天一、过年节日加班工资算几天在农历正月初一到正月初三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该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的300%加班报酬给劳动者,并且不能安排补休或者调休;农历除夕......
·私募基金是以什么形式存在?
私募基金是以什么形式存在?一、什么是私募基金私募基金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体募集的资金。与之对应的公募基金是向社会大众公开募集的资金。人们平常所说的基金主要是共同基金,即证券投资基......
·高空坠物共同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高空坠物共同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如果高空当中的坠物导致人的身体受到伤害的话,那么相应的责任主体,需要对受伤的人进行一定的赔付,赔付的标准在法律当中有着具体......
·专利使用权可以单独用于出资吗?
专利使用权可以单独用于出资吗?我国法律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
·中介合同到期不给工资怎么办?
现在很多应届大学生毕业大多数都会选择通过中介这一途径来找工作,而当中介合同到期中介常常会拖欠工资,甚至会不发工资,那么当中介合同到期不给工资怎么办?该如何用正确的途径来讨回工资,本站......
赠与合同一般发生在亲属之间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