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违约金过高的法律规定

  违约金过高的法律规定一份合同签订后,在履行期间可能存在未按时交货或者付款等情况。当出现违约时,违约方需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这时违约方在赔付过程中可能认为存在违约金过高的情况,从而引起争端。此时,我们如何认定违约金是否过高呢?的我们将在下文为您介绍有关违约金过高的法律法规。
   一、判断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是否过高
  以合同自由为代表的意思自治是民商法的基石,现代合同理念充分尊重当事人缔约自由的权利。特别是在商事审判中,人民法院更应当谨慎介入当事人自治的领域,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最大限度的维护交易的稳定性。但是合同自由不是绝对的。对于因合同自由而引发的恶意竞争、追逐暴利及其所导致的当事人事实上的不平等、滥用权利等负面影响,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干预和调整,以实现合同自由与合同正义之间的平衡。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赋予了当事人协商约定违约条款的权利,允许当事人可以约定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或者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体现了缔约自由的宗旨。同时,依据公平与诚实信用原则,对于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情况亦做出了限制性规定。违约责任的基本性质为补偿性,其本质是对因违约而受损失的当事人以补偿。因此,若任由当事人约定过高的违约金且以意思自治为由而不加干预,在一些情况下,无异于鼓励当事人通过不正当的方式获取暴利。
   二、违约金过高情形下的法律释明及举证责任的分配
  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妥当解决违约金纠纷,也防止判决后当事人就违约金问题上诉、申诉,违约方以合同不成立、合同未生效、合同无效或者不构成违约进行免责抗辩而未提出违约金调整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就违约金是否过高进行释明。在当事人请求对违约金予以适当调整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应当正确确定举证责任。
  违约方首先要对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损失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由于对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守约方较之违约方就损失事实和相关证据都具有更强的证明能力,因此,不应过分强调违约方的举证责任。违约方如果能就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这一问题使法官产生合理怀疑,就应当认定完成了证明义务。此时,应将证明责任分配给守约方,令其证明损失的数额及违约金的合理性。
  我们建议,具体到实际生活中,当事人双方的违约金计算标准应提前约定好,在双方同意后写入合同。如出现异议,原告方应就违约金是否过分高于损失提供证据并予以证实,同时向法院申请核减。更多有关违约金过高的法律规定知识您可以咨询深圳律师。
  
  
  
总结:违约金过高的法律规定一份合同签订后,在履行期间可能存在未按时交货或者付款等情况。当出现违约时,违约方需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这时违约方在赔付过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记名提单需要背书吗
      记名提单需要背书吗?一、记名提单需要背书记名提单是指在提单(straight)上收货人(consignee)一栏内具体填写某一特定的人或公司名称的提单。指定的收货人在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交出一份提单正本......


·监视居住中固定住处的认定是什么
      一、监视居住中固定住处的认定是什么?实践中,在适用监视居住措施时,对于“固定住处”的理解仍存在一些分歧,如犯罪嫌疑人临时租住的民房是否属于“固定住处”等。笔者认为,“固定住处”应符合......


·怎么确定侵犯名誉权案件的管辖法院?
      怎么确定侵犯名誉权案件的管辖法院?因名誉权纠纷提起的诉讼,多为侵权之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9条的原则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


·车祸伤人保险理赔流程有哪些
      车祸伤人保险理赔流程有哪些步骤?中国经济高速发展,其中一个表现就是车辆保有量的增加。这直接导致了公路上飞驰的汽车增加,而车祸发生的概率也大大提高。所以我们每辆车都购买了保险,当车......


·子女抚养费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离婚案件中,除了要解除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还有就是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同时,就会涉及离婚子女抚养费的问题,那未成年子女抚养费计算方法是怎样的呢?而离婚后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该怎么......


·未成年人只有16算童工吗?
      未成年人只有16算童工吗?一、未成年人只有16算童工吗?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


违约金过高的法律规定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