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我们可以看的出来《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者的权利保护还是很有保障的,一方面,它断绝了企业想单方面的解除合同的任何非法理由,如果企业单方面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去有关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再严重的可以通过司法机关对企业的非法行为进行控诉,来维护的合法权利,而企业在员工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这个问题上,必须妥善处理,
总结:《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
More>>
·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优势有哪些?
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优势有哪些?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优势有哪些?公司发行可转债是上市公司的一种融资方式,一般是公司有较好的开发项目,暂无资金采取的一种有效措施。对投资者也是一种选择......
·离婚按揭房过户税费是什么?
离婚按揭房过户税费是什么?当夫妻双方协商,将共有房屋归属一方所有,或经法院判决归为一方所有时,如房屋产权证原先为夫妻双方的名字、或一方的名字,须将双方的名字变成一方的名字,或从一方的......
·承诺还款是中断诉讼时效吗?
一、承诺还款是中断诉讼时效吗?承诺还款是会中断诉讼时效。债权人提供以下证据证明其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证机关出具的证明债权人向债务人催收债务等主张权利行为的公......
·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各地的风俗不同
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各地的风俗不同,所以给付彩礼后产出的结果也各不相同,例如,有些地区彩礼是给付女方父母的;有些地区彩礼虽然给付女方父母,但在结婚后女方会将彩礼带回与男方。给付......
·我国关于酒驾和醉驾的标准是什么?
我国关于酒驾和醉驾的标准是什么?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的相关规定,对酒后驾驶的标准幅度是:每100ml血液中含有的酒精量≥20mg。其中:“饮酒驾驶”的幅度标准是,......
·借款人死亡情况下如何确定借据签名的真实性
借款人死亡情况下如何确定借据签名的真实性我认为对笔迹鉴定的申请由谁提出,应当根据具体案情的不同而分配。当原告所提供证据达到了证明借贷关系成立或证明了借条系被告所书,完成了举证责任时......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