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精神损害赔偿交强险赔不?

  
  有车的人都知道,交强险是必须要买的,在出现交通事故时,交强险能够给与补偿,且负责很多方面的赔偿,可以把车辆损失、个人损失各方面都降低很多。那么,如果在事故中,当事人受到惊讶,导致精神异常,这当中精神损害赔偿交强险赔不?为此我们整理了以下资料。
  
  
  交强险赔偿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目中包含精神损害赔偿。
  相关的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精神损害
  1. 是与物质损害密切相关的一种损害内容.其可以与物质损害同时发生,也可不同时发生.因其多为损害的是人格权利,而人格权的本质是定向选择.这种定向选择被法律保护或制约.2. 是指侵权行为所导致的致使受害人心理和感情遭受创伤和痛苦,无法正常进行日常活动的非财产上的损害。如精神上的悲伤、失望、忧虑等。精神损害通常由侵犯人身权而造成,但也不排除因侵犯财产权而引起。前者如侵犯人格尊严或侵犯身体健康权引起受害人精神上的痛苦;后者如行政机关非法拆除相对人的建筑,致使受害人气愤、痛苦。综合上述内容分析可知,精神损害赔偿交强险赔不?答案是肯定的,保险人不仅可以得到医疗赔偿,精神受损的情况下还可以在调解或者通过法院裁决的情况下获得一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总之,开车安全是好事,但难免发生意外,因此不要把每年一交的交强险不当回事。
  
  
  
总结:有车的人都知道,交强险是必须要买的,在出现交通事故时,交强险能够给与补偿,且负责很多方面的赔偿,可以把车辆损失、个人损失各方面都降低很多。那...#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安全施工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安全施工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安全施工协议书甲方单位名称:联系电话:乙方单位名称:联系电话:一、目的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


·退休返聘人员上下班途中受伤属于工伤吗?
      退休返聘人员上下班途中受伤属于工伤吗?一、退休返聘人员上下班途中受伤属于工伤吗?退休返聘人员不存在工伤认定的情况,因为退休返聘员工同单位是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所以不适用劳动合......


·可以通过委托来授权。
      可以通过委托来授权。买房的时候必须户主亲自签字的,不过如果买受人不在场或回不来可以需要写一份委托书,被委托人代理购房的一切事宜,但是去房管局做预告登记的时候是必须本人办理的,不能代......


·伤害到什么程度是故意伤害犯罪
      伤害到什么程度是故意伤害犯罪故意伤害罪认定要求是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程度,包括轻伤、重伤及死亡,但如果造成的是轻微伤的情况,则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进行处罚的。故意伤害罪的伤害认定,并不包......


·新公司法的出资规定有哪些
      新公司法的出资规定有哪些?公司是现代经济体制下的一种基本的经济组织,在我国的市场经济中,由于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我国的公司越来越多,其组织形式也变得丰富多彩。在公司的成立中,有一......


·什么条件才可以法律援助打官司
      什么条件才可以法律援助打官司在庭审阶段,原告和被告都是有辩护律师的,关于这一点不仅仅是当事人要为自己争取权益,最重要的也是这是我国司法审判过程当中必须要存在的一个重要步骤。有些情况......


精神损害赔偿交强险赔不?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