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丈夫去世后的财产如何分割
请问丈夫去世后的财产如何分割
当丈夫去世后的财产如何分割需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关于总则部分
1.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开始。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2.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3.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4.承包人死亡时尚未取得承包收益的,可把死者生前对承包所投入的资金和所付出的劳动及其增值和孳息,由发包单位或者接续承包合同的人合理折价、补偿,其价额作为遗产。5.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抗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6.遗嘱继承人依遗嘱取得遗产后,仍有权依继承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取得遗嘱未处分的遗产。7.不满六周岁的儿童、精神病患者,可以认定其为无行为能力人。已满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认定其为限制行为能力人。8.法定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行使继承权、受遗赠权,不得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法定代理人一般不能代理被代理人放弃继承权、受遗赠权。明显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应认定其代理行为无效。9.在遗产继承中,继承人之间因是否丧失继承权发生纠纷,诉讼到人民法院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继承法第七条的规定,判决确认其是否丧失继承权。10.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不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均可确认其丧失继承权。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我们可以得知,当夫妻双方一人去世,其财产的分割除立了遗嘱意外,需要按照继承顺序。所以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是非常重要的,有关丈夫去世后的财产如何分割这一问题,就给出以上解答,欢迎您前来阅读,以及提出宝贵意见。
总结:请问丈夫去世后的财产如何分割当丈夫去世后的财产如何分割需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
More>>
·工厂倒闭工资赔付标准范围是怎么样的?
工厂倒闭工资赔付标准范围是怎么样的?一.工厂倒闭赔偿标准1、工厂倒闭属于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经济补偿金由2008年开始支付。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
·合同只约定一方违约金责任是否有效
一、合同只约定一方违约金责任是否有效是有效。无效合同包括以下几种:订立合同的民事主体不合格,即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不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
·员工辞职工资结算规定是什么
员工辞职工资结算规定是什么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
·刑事诉讼法司法2023全文第一章内容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司法全文第一章内容是什么?第一章管辖第一条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⒈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
·河南的私募基金公司注册流程是什么?
河南的私募基金公司注册流程是什么?注册基金公司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
·什么是劳动关系解除时间
社生活中,每个具有社会劳动力的人肯定都会去工作,我们到一个单位就职就形成了和这个单位的劳动关系,那么,劳动关系有开始也会有终结,劳动关系的终结就叫做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劳动关系的解除......
请问丈夫去世后的财产如何分割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