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下落不明怎么追讨欠债
现实生活中,债务人为达到恶意逃债的目的而一去不返的现象经常发生。由于受诉讼时效的制约,欠款人下落不明往往会给债权人主张权利带来很大的困难。那么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借款人下落不明怎么追讨欠债呢?这也就是说,找不到债务人的债务怎么追讨呢?对此,下文将做一个具体的论述。
一、借款人下落不明怎么追讨欠债
欠款人下落不明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讨欠款: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2、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3、如果该债务有担保人或保证人,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
二、找不到欠款人的债务怎么追讨
如果还款期限已到,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债权人应向法院提供债务凭证、债务人的联系方式、住所等信息,法院根据债权人所提供的信息联系债务人。如果债权人提供的债权债务关系清楚,法院则应直接判决;如果债权债务关系不够清楚的话,法院可能会向债务人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后,债务人还不出现的,再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失踪的案件,应当查清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财产,指定临时管理人或者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间为半年。公告期间届满,人民法院根据被宣告失踪人失踪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或者终结审理的裁定。如果判决宣告为失踪人,应当同时指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拒绝支付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债务和其他费用,债权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代管人列为被告。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向失踪人的债务人要求偿还债务的,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您对“借款人下落不明怎么追讨欠债”以及“找不到债务人的债务怎么追讨”有了更详细的了解,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生活中,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情况时有发生,这对于债权人来说,债权的实现无疑变得更加艰难。但若是您遇到了这样的情况,也大可不必惊慌,您可以把自己的具体情况告知律师,让律师给您提供合理的维权建议;若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建议您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您,以确保稳操胜券。
总结:现实生活中,债务人为达到恶意逃债的目的而一去不返的现象经常发生。由于受诉讼时效的制约,欠款人下落不明往往会给债权人主张权利带来很大的困难。那...#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
More>>
·怎么防范高空坠物事故的发生?
怎么防范高空坠物事故的发生?防范高空坠物事故的措施有:不主动抛物从高层主动抛物是违法的行为;注意检查房屋;购买高空坠物险可对自家高空坠物砸伤路人给予赔付,窗框、花盆等因意外从自家中坠......
·医疗事故赔偿律师怎么收费的
如果不幸发生医疗事故后,患者家
医疗事故赔偿律师怎么收费的如果不幸发生医疗事故后,患者家属往往会要求医院赔偿损失,这个过程是非常容易产生纠纷的,这个时候,最好是聘请律师来提供帮助,那么如果请律师,律师是怎么收费......
·辞职了自己怎么交社保
离职后自己缴纳社保只有两种方式,第一种就是通过单位进行代缴,第二种就是自己以自由职业或者是灵活就业者的身份自行缴纳社保。1、单位代缴:个人可在代缴机构进行社保的贷款,代缴社保一般可缴......
·注册公司法人代表能写两个人吗
注册公司法人代表能写两个人吗?当今时代,很多人会通过自主创业的方式来进行生活。如果想要自己创办公司的话,按照我国的相关流程需要办理一些证件和手续,并且需要填写公司的法人代表。有些情......
·一、离婚财产分割诉讼费怎么收费标准?
一、离婚财产分割诉讼费怎么收费标准?离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离婚诉......
·在我国确认劳动关系能否调解
在我国订立合同的可以口头订立,也可以书面订立。我国虽然没有明确要求订立劳动合同一定要书面的方式,但是我国法律会对对用人单位不予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惩罚,以此来确认劳动关系,保护劳动......
借款人下落不明怎么追讨欠债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