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股权质押5%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在股份有限公司里面,中小股东数量庞大,一些控股股东如果有资金需求,可以将名下的股权进行质押。通过质押,股权暂时转移占用。我国公司法中有对股权质押方面的规定,其中提到了一些数字。那么,公司法股权质押5%方面的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就给您具体做个解释。
一、公司法股权质押5%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解除质押,表示持股5%以上股东(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解除。股权质权的实现,与动产质权相同,一般需具备如下两个要件:1、须质权有效存在。如前所述,国外的立法例,一般规定以股票出质的,须转移占有,“质权人若非继续占有股票,不得以其质权对抗第三者”。2、须债权清偿期满而未受清偿。所谓未受清偿,不仅指债权全部未受清偿,也包括债权未全部受清偿。
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方面有何规定?
1、一般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股份转让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是可以发行股票,其股权以股票形式来表现,分为记名股与无记名股。公司向发起人、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对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则既有记名股也有无记名股。以记名股票出质的,出持人与质权人应订立质押合同或者背书记载质押字样,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无记名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订立质押合同或者背书记载质押字样。质押合同自股票交付之日起生效。未经背书质押的无记名股票,不得对抗第三人。2、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有关问题的通知》,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持有的国有股只限于为本单位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质押。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用于质押的国有股数量不得超过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国有股总额的50%。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以国有股进行质押,必须事先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明确资金用途(不得用于购买股票),制订还款计划,并经董事会(不设董事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决定。综上所述,股权质押是权利质押的一种,在很多股份有限公司中存在。根据公司法股权质押5%方面规定,持股比例在5%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股权质押的解除。股权质押解除后,股东的股权不会发生变化。这里需要注意,股权质押是有一定条件的,必须是有效的股权。
总结:在股份有限公司里面,中小股东数量庞大,一些控股股东如果有资金需求,可以将名下的股权进行质押。通过质押,股权暂时转移占用。我国公司法中有对股权...#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
More>>
·公司法人有多家公司如何追债
公司法人有多家公司如何追债公司的成立少不了的就是法人,有了明确的法人,才能成立公司。在公司合法成立以后,法人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但是如果发生公司欠债的情况该怎么办,而且对于......
·刑事裁定和刑事判决有什么不同
适用范围不同判决只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而裁定既解决实体问题,也解决程序问题。判决是对案件实体问题的处理,刑事诉讼中的判决即是根据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对被告人的定罪量刑问题作出的结论。......
·故意伤害罪起诉程序是怎样的?
我国虽然法制严明,但故意伤害等时间也是经常发生的。如果,他人有意识的对我们的身体,造成了伤害。这时候我们就可以向法院等有关部门提起诉讼,让伤害者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对于故意伤害罪......
·刑法是如何规定罚金和没收财产的?
一、刑法是如何规定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刑法上有关罚金和没收财产的规定有:刑法第64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应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
·夫妻签了离婚协议书算离婚吗?
最近我们发现了这样一种情况,就是夫妻在有离婚打算的情况下,双方也对相关事项协商约定一致了,并且按照要求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但此时却没有办理离婚手续领取到离婚证。那此时夫妻签了离婚协议......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流程
上海作为一个发达的大型城市,经济和贸易往来频繁,因此吸引了不少人进入这座城市为未来打拼。许多人都会选择在上海租赁一套房屋,但是在签订了租赁合同后还需登记备案。相信大多数人对此都会产......
公司法股权质押5%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