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区别是什么?

  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区别是什么?
  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一方是符合劳动年龄并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是符合劳动法所规定条件的用人单位;而劳务关系不限于自然人与用人单位之间,还可以是单位之间,自然人之间,并且可能是两个主体以上。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中形成的是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指挥与被指挥的隶属关系;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依据双方约定所形成的一种财产关系,不存在人身的隶属性。3、关系的稳定性不同,劳动关系比较稳定,反映的是一种持续的生产资料、劳动者、劳动对象之间的结合关系;而劳务关系中多为一次性或临时性的工作,一般以完成特定工作为目的。4、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劳动者除了定期得到劳动报酬外还享有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项待遇,如社会保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一般只涉及劳动报酬问题,劳动报酬都是一次性或分期支付,而无社会保险等其他待遇。
  二、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这三条标准实际包括对“用人单位”、“劳动行为”、“劳动者”三方面的考察。“用人单位”必须是我国劳动法中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而“劳动行为”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具体劳动,并获得报酬的过程。“劳动者”同样必须具备合法的资格。综上所述,劳动关系是最常见的民事法律关系,普通存在于企业和员工中间。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区别主要表现为主体不同、性质不同、适用法律不同及员工享有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比劳务关系更严谨,处于劳动关系中的员工不仅拿到工资报酬,还享有社保公积金等各项福利。
  
  
  
总结: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区别是什么?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一方是符合劳动年龄并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是符合劳动法所规定条件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法院判决不服能申请法律援助吗
      法院判决不服能申请法律援助吗公民不服法院判决时,有以下途径:1、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


·正确的安全带的系法是什么?
      正确的安全带的系法是什么?不系有什么处罚?车辆是现代社会出行的普遍方式,可是每年在交通意外上死亡的人数也是非常巨大的。而据调查研究显示,大多数交通意外都是因为没有系安全带或者系错误......


·民事诉讼委托代真实性如何证实
      民事诉讼委托代真实性如何证实一、民事诉讼委托代真实性如何确定委托诉讼代理,是指以一方当事人的名义,在当事人授予的权限范围内,代为实施或接受诉讼行为,从而维护委托方当事人利益的法律......


·不能辞退女工的情形有哪些
      不能辞退女工的情形有哪些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要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29条的规定,女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


·打架斗殴派出所抓最多被拘留多久
      在现实生活当中,我们可能难以避免地会与他人发生摩擦,甚至起了拳脚冲突。打架斗殴会影响我国良好的社会秩序,因此打架斗殴是会受到一定的处罚的。那么,打架斗殴派出所抓最多被拘留多久呢?以下......


·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少?
      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少?人民享有土地使用权之后就可以对土地进行使用,国家之所以这么规定就是为了能够让人民实现自我的发展,提高生活水平。同时人民使用土地还可以充分利用我国的土地资源。......


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区别是什么?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