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

  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其中,本罪的主体可分为两大类:
  
  1、交通运输人员:交通运输人员不仅仅包括在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上的驾驶人员,而且还应当包括一切直接从事交通运输业务和保证交通运输的人员。包括:
  
  (1)交通设备的操纵人员,如扳道员、巡道员、道口看守员等;
  
  (2)交通运输活动的直接领导、指挥人员,如船长、机长、领航员、调度员等;
  
  (3)交通运输安全的管理人员,如交通监理员、交通警察等,他们担负的职责同交通运输有直接关系,一旦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都可能会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2、非交通运输人员,如非司机违章开车在交通运输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也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主体。此外,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上述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二、犯罪客体。交通肇事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安全。
  
  交通运输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紧密相连,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会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因此,其本质上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三、犯罪的主观方面。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这种过失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造成的后果而言。
  
  行为人在违反规章制度上有可能是明知的,如酒后开车、超载、超速等,但对自己的行为造成的后果应当预见而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已遇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了严重后果。
  
  四、犯罪的客观方面 。交通肇事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其中上述表现可分为四个不可分割的部分:
  
  1、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必须发生在交通运输的过程中。
  
  这是交通肇事罪的空间范围。如果事故发生在交通运输过程以外的空间内,比如仓库、车间、洗车房等地方正在进行的装卸、修理、洗车等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则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因为交通肇事罪虽然在客观危害结果上可表现为人员伤亡或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但是交通肇事最是一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其客体是危害社会的公共安全,而交通肇事行为要实际地危害公共安全,则它必须是发生在交通运输过程中或与正在进行的交通运输活动存在着关联,否则,作为肇事行为则无法危害公共安全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2、行为人必须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在交通运输中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这是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也是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律基础。所谓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是指保证交通运输正常进行和交通运输安全的规章制度,例如《机动车管理办法》、《城市交通规则》等,具体可表现为无证驾驶、酒后开车、航空驾驶人员故意不与地面联系等作为和不作为的行为。
  
  3、必须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
  
  这也是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必要条件之一。行为人虽然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但是没有造成法定的严重后果的也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4、行为人的违章行为和造成的严重后果之间必须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
  
  如果违章行为和后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则不构成本罪。
  
  我国法律对醉酒驾驶有明确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车,构成危险驾驶罪。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者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者,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以上就是在法律上,关于东营醉驾车祸的判定方法和结果。无论是醉酒驾驶还是酒后驾驶,都是对自己生命和他人生命安危置之不顾的一种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珍爱生命,远离酒驾。道路上的秩序需要我们一起来维护,否则就会付出巨大代价。
  
  
总结: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其中,本罪的主体可分为两大类:1、交通运输人员:交通运输人员...#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信用证诈骗罪最少判几年?
      信用证诈骗罪最少判几年?信用证诈骗罪最少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五条【信用证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


·继承纠纷案件怎么举证
      继承纠纷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进行处理,而这个过程中,原告一方可能需要承担最初的一个举证责任,但很多人此时并不清楚继承纠纷案件怎么举证。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


·一、公司拒绝续签劳动合同职工可否主张双倍工资?
      一、公司拒绝续签劳动合同职工可否主张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


·借条一般包括标题还有什么内容?
      借条一般包括标题还有什么内容?一、借条一般包括标题还有什么内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


·著作权的人身权利不能转让吗
      著作权的人身权利不能转让吗一、著作权的人身权利不能转让吗?著作权的人身权利不能转让,人身权的法律特征1、人身权是一种与特定民事主体的人身密不可分,具有专属性的民事权利。通常情况......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怎么算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怎么算1、公司辞退员工的原因是什么,原因不同,补偿或者赔偿是不一样的。2、如果是员工有以下的情形的,公司是不需要补偿或者赔偿的:(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