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保证期间与保证诉讼时效的区别是什么?

  债权人和保证人签订担保合同时,通常会约定好保证期间,如果没有约定,默认是主债务合同违约后六个月内。在这个保证期间内,保证人要承担连带债务。而双方因为债务引发纠纷,走法律渠道的,要在诉讼时效内提出诉讼。那么,保证期间与保证诉讼时效的区别是什么?下面本站我们就给您具体介绍下。一、保证期间与保证诉讼时效的区别是什么?保证期间是指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关系到债权人和保证人之间的债权债务能否履行,也是确定保证债务与诉讼时效关系的依据。“保证期间不因任何时由发生中断、中止和延长的法律后果。”说明保证期间是除斥期间,保证期间经过,引起的后果就是保证人的保证责任的永久性消灭。只有保证期间未经过,才有保证合同诉讼时效适用的必要,如果保证期间经过了,保证责任就不存在,其诉讼时效期间也就不存在。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它是权利人在实体权利受到损害时请求司法保护的期间,权利人所享有的权利为诉讼中的胜诉权,而非实体权利,消灭的是权利人的胜诉权,而权利人的实体权利仍然存在。诉讼时效期间是法定的,不能由当事人约定。因而,诉讼时效与保证期间是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概念。二、双方签署担保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债权人在与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一定要明确,这既是计算主债务诉讼时效的依据,也是计算法定保证期间的依据;2、保证期间的约定不能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保证合同约定的何证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3、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担保方式。由于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前必须先通过诉讼或仲裁要求债务人承担还款责任,然后才能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过程复杂、程序慢长;4、债权人一定要在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张权利。5、注意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计算诉讼时效的开始时间。综上所述,保证期间是确保保证人履行债务的时间,这个期间不能中断或者中止,具体期限长短由双方约定。而诉讼时效的时限是三年,这个是法律规定的,并且,在特殊情况下,诉讼时效可以中断,之后要重新计算。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债权人和保证人签订担保合同时,通常会约定好保证期间,如果没有约定,默认是主债务合同违约后六个月内。在这个保证期间内,保证人要承担连带债务。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溢价后新增注册资本应如何计算?
      溢价后新增注册资本应如何计算?一、溢价后新增注册资本应如何计算?股权比例如何确定并无明确规定,要由股东自行协商确定。确定股权比例一般要先确定公司的原股东权益,然后根据原股东权益......


·追肇事逃逸车违章怎么处理?
      追肇事逃逸车违章怎么处理?一、追肇事逃逸车违章怎么处理?追肇事逃逸车违章依旧需要按照违章的事实来处罚,但是可以结合实际的情况来减轻处罚。1、轻微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道路交......


·什么级别的伤情构成故意伤害罪
      什么级别的伤情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若致人轻伤以上,则构成故意伤害罪。若致人轻微伤,则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土地领域玩忽职守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土地领域玩忽职守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一、土地领域玩忽职守罪立案标准是什么?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


·醉驾被关看守所家人可以探望吗
      醉驾被关看守所家人可以探望吗1、如果家人是辩护人且经法院或检察院许可,那么该家人就可以到看守所会见,否则,家人是不能探望的。2、《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


·起诉离婚必须先调解?
      起诉离婚必须先调解?  在丈夫和妻子关系破裂并起诉离婚后,为了确定双方的感情状态,了解双方的情感问题,也是为了尽快结束诉讼状态减轻双方的痛苦,法院会在对双方进行调解。很多人将离婚前......


保证期间与保证诉讼时效的区别是什么?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