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保全额度如何确定?
离婚财产保全额度如何确定?
由于采取保全措施有较为急迫的时间要求,法院可能无法及时、准确地审核采取保全措施是否存在错误。因此,法院可以依法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提供的,驳回保全申请。如因申请财产保全错误,而给被告或者其他人造成损害的,申请人应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上海法院的做法,提供的担保物可以是现金,可以是房产或土地,也可以是有关单位的书面保证。提供现金的,必须按照不低于涉案金额的30%向法院缴纳,并确认到达法院代管款账户。提供房产、土地的,必须提供相关的权属证明,由法院进行查封,但不要求必须是申请人所有。提供保证的,个人提供的法院一般不接受;单位提供的,必须提交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保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近期的资产负债表原件等材料交法院审核。
二、财产保全的范围是什么?
财产保全的作用是,防止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标的物或者处分判决生效后用以执行的财产,以防止纠纷扩大,并保障生效判决得到执行。但是,如果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不当,会给当事人财产权和人身权造成损害。例如,对当事人的银行存款全部予以冻结,超出申请人请求的范围,会使对方当事人的经营活动受到限制。《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也认为,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执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保全措施。所以,财产保全的范围,不能超过申请人请求的范围,或者不能超过争议财产的价额。采取保全措施,只能在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范围内,才能达到财产保全的目的,使申请人的权益得到实现,也避免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综上所述,财产保全在财产纠纷案件中应用的比较多,其中也包括离婚案件。离婚财产保全额度是根据涉案金额确定的,原则上不低于30%。离婚一方申请财产保全的范围不得超过争议财产价值。提出财产保全可以在诉讼过程中,也可以在发起诉讼之前,当事人还得缴纳一笔费用。
总结:离婚财产保全额度如何确定?由于采取保全措施有较为急迫的时间要求,法院可能无法及时、准确地审核采取保全措施是否存在错误。因此,法院可以依法责令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
More>>
·劳动合同中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中劳动关系1、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 2、以口头协议代替的书面劳动合同; 3、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赁......
·企业裁减人员有什么限制
裁减企业的员工,其实就是解除与其的劳动关系的,虽然我国法律允许企业这样做,但此时也会受到一些限制,不然就会对员工的利益造成损害。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企业裁减人员有什么限制呢?我们......
·申请劳动仲裁期限一般是多久
申请劳动仲裁期限一般是多久如何处理和解决职工与企业之间的劳动争议呢?相当一部分当事人因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不足、图省事而步入劳动争议仲裁误区,从而导致自己失利。为此,职工应了解劳动......
·提出审核北京购房资格申请到出结果要多久?
对于生活在北京的人们来说,买房前首先得看看自己是否具备买房资格。相关部门会对购房者进行资格审核,那么从提出审核北京购房资格申请,到出审核结果要多久?购房资格审核方式和所需材料有哪些......
·刑事诉讼中的言词证据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中的言词证据是怎样的言词证据是当事人通过语言陈述的方式所提供的相关证据,但当事人在陈述事实时往往会受到主观情绪或者客观因素的影响,导致证据的真实性很难保证,那么刑事诉讼中的......
·离婚房子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办理?
夫妻双方在决定离婚时,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事项达成合意,办理离婚手续后,婚姻关系就此终结,但对于需要分割的房产来说,虽然名义关系已经清晰了,但事实关系还需要在完成过户后才能彻底......
离婚财产保全额度如何确定?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