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各地食药局的这一行政单位,就是要对当地市场当中从事食品药品生产销售的各商家、厂家进行严厉的监督的,所以一般食药局的工作人员对国家制定的在食品药品方面的标准都是比较熟悉的,食品药品的质量问题可是人命关天的大事,由食药局的工作人员对不合格的现象提前进行行政处罚这对公司来说总比出了大事犯罪的要好。那么,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赔偿是怎么规定的?一、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赔偿是怎么规定的?没有最高限额的规定,有最低限额规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二、药监局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是怎样的?承办人提交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3名以上有关人员对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办案程序、处罚意见等进行合议。合议应当根据认定的事实,提出予以处罚、补充证据、重新调查、撤销案件或者其他处理意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应当填写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经复核成立的,应当采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撤销批准证明文件、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财物等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听证。较大数额罚款的标准,按照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1、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3、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4、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食品和药品出现质量上的问题的时候,消费者是可以要求赔偿的,规定的最低赔偿的标准是不能够低于一千元的,但是实用该商家销售的食品或者是药品给身体健康带来的损害,在此期间,给消费者直接造成的损失在索要赔偿的时候没有规定最高的数额。
总结:各地食药局的这一行政单位,就是要对当地市场当中从事食品药品生产销售的各商家、厂家进行严厉的监督的,所以一般食药局的工作人员对国家制定的在食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
More>>
·上海市高温费是怎么发的?
最近几年,上海市夏天高温天气越来越多,给那些在户外工作的快递员带来了不小麻烦。按照上海市规定,快递企业需要为快递员发放一笔高温补贴费,尽管这笔钱不是很多,但是也好歹是一项福利待遇。......
·一、房屋贷款财产分割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房屋贷款财产分割计算标准是什么?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按揭房怎么分?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
·如何认定诬告陷害罪
做假证供,想要陷害对方,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就有可能构成诬告陷害罪。而在依法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之前,我们需要先知道该如何认定诬告陷害罪,只有先经过了认定之后,才能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
·过失犯罪的主体主体有哪些
过失犯罪的自然人主体有哪些(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八种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即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注意:已满14......
·非法买卖铅弹立案标准是什么
该行为构成非法买卖弹药罪。立案标准是,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二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一千发以上或者其它非军用子弹二百发以上的,构成非法买卖弹药罪,应当立案追诉。《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
·社保个人部分属于遗产吗
社保个人部分属于遗产吗死者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住房公积金余额和抚恤金是属于遗产的,由其亲属按照遗嘱来进行分配,如未立遗嘱,则要按照继承顺位来进行分配,即同顺位平均分配。个人账户余额......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