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殴打结伙斗殴的处罚是什么?
打架斗殴的行为一般会发生爱青少年阶段,在确定某民事主体已经实施了斗殴的行为,导致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后,就可以请求得到相应的司法救济。司法机关在受理案件之后,需要结合相关法律的规定,才能具体判处处罚,具体来说。结果殴打结伙斗殴的处罚是什么?
一、结果殴打结伙斗殴的处罚是什么?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要判刑的。按照下面的条款判处: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司法实践中对本罪的认定和处罚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行为人有非法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对此应注意以下两点:(1)伤害行为的非法性是构成本罪的前提。如果伤害行为是合法的,如正当防卫或者紧急避险过程中造成一定伤害的,则不构成犯罪;(2)本罪故意伤害的必须是他人的身体健康。自伤行为不能构成本罪,特殊情况下可能构成其他罪,如军人战时为逃避军事义务自伤身体的,应按照刑法第434条的规定,以战时自伤罪论处。2、构成本罪的伤害程度限于轻伤、重伤、伤害致死三种情况。轻伤以下的轻微伤和一般的殴打行为,不能构成本罪。至于重伤、轻伤、轻微伤区分的标准,应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和《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的规定为准。3、本罪主体的刑事责任年龄因伤害程度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要求,致人重伤或者伤害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年龄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致人轻伤的,则须已满16周岁才能构成本罪。4、对于刑法明确规定以其他罪论处的故意伤害行为,应按照刑法有关条款定罪处罚,而不能以本罪论处。5、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打架怎么算刑事责任
这要看结果,如果有一方受到轻伤以上的伤害,则构成刑事犯罪,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是轻伤以下伤害,则是民事案件,公安局一般会出具不予立案的通知,持不予立案通知书到法院起诉,可以主张赔偿损失。《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打架的当事人要为自己行为付出代价,如果你不想要受到刑罚等等,建议你最好是别轻易的去打架等做违法的事情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知道,结果殴打结伙斗殴的处罚是比较重的,对于民事主体个人来说,若自己的人身权益受到了他人的侵害,也只有在掌握了确切的证据的基础之上,才能向司法机关提出救济请求,否则,即使提出,一般也会被忽视。
总结:打架斗殴的行为一般会发生爱青少年阶段,在确定某民事主体已经实施了斗殴的行为,导致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后,就可以请求得到相应的司法救济。司法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
More>>
·盗墓放风金额判多少行重?
盗墓放风金额判多少行重?盗墓放风金额判三年以上或者10年以上行重,因为在这种状况之下,实际上放风就属于帮助的一种行为,因此它是共同的犯罪,所以按照主犯是进行一个从轻的来进行处罚,一般情......
·养父母与子女抚养关系解除条件有什么?
养父母与子女抚养关系解除条件有什么?我国《民法典》有详细的关于怎样才能解除收养关系的说明和规定要求: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
·一、劳动合同终止模板是什么样的?
一、劳动合同终止模板是什么样的?员工姓名:所在单位:通知发出时间:年月日通知送达方式: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媒体公告()、其他()公司经办人:本人已收到单位于......
·征地补偿程序有哪些?
征地补偿程序有哪些?一、由被征地权利人、村干部、征地人员、监督员等现场指界,确定征地的四至范围及果树等附着物的权属和类别。二、用红塑料绳圈定果树等附着物的四至范围。三、由征地......
·企业改制操作方法2--公司制改制后股权的设置和选择
根据股权性质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普通股股东在公司提列了公积金、公益金以及支付了优先股股利后,才能参与盈余分配,其股利具有不确定性。优先股由于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得股利,因此股利确定......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书的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书的内容有哪些?建筑工程质量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在现实当中很多施工企业或者建设单位在质量这个问题上面并没有很认真的去对待和重视,在施工的过程当中如果建筑的质量不......
结果殴打结伙斗殴的处罚是什么?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