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共同危险行为构成要件是什么

  其实共同危险行为是属于一种共同侵权行为,在生活当中的案例相对少见,同时共同危险行为在处理的过程中也是比较复杂的。在进行共同危险行为的认定过程中,我们首先要知道的是,共同危险行为的构成要件。那么,共同危险行为构成要件是什么?本站的我们为您详细介绍。
  共同危险行为构成要件是什么?
  第一,行为是由数人实施的。共同危险行为的行为主体必须是二人或二人以上,这是共同危险行为成立的基本条件之一。一个人实施的行为即使造成他人损害,也只是一般侵权行为,不是共同危险行为。第二,行为的性质具有危险性。侵权行为法中的共同危险行为的这种危险性,指的是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的可能性,从主观上,行为人没有致人损害的故意,既没有共同的故意,也没有单独的故意,只存在疏于注意义务的共同过失;从客观上,数人实施的行为有致人损害的现实可能性,这种致害他人的可能性可以从行为本身、周围环境以及行为人对致害可能性的控制条件上加以判断;此外,这一行为没有人为的侵害方向,共同危险性不针对任何特定的人。第三,具有危险性的共同行为是致人损害的原因。在共同危险行为中,就行为而言,共同危险行为的危险性虽然是一种可能性;但就共同危险行为的构成而言,这种危险性已经转化为现实的、客观的损害结果,具有危险性的共同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客观的因果关系。共同危险行为与损害结果没有因果关系的,不构成共同危险行为。第四,损害结果不是共同危险行为人全体所致,但不能判明谁是加害人。在共同危险行为中,必须确认,损害结果的发生,不是全体共同危险行为人的行为所致,如果是全体共同危险行为人所致,即为共同侵权行为人;但是在全体共同危险行为人之中,又不能判明谁是真正的加害人,如果已经判明谁是加害人,再应由已经判明的加害人来承担赔偿责任。只有损害结果不是全体共同危险行为人所致,又不能判明谁是加害人,才能构成共同危险行为。可见,共同危险行为构成要件当中的第一点就是,此行为肯定是有两个人以上共同实施的,其次,行为是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的,并且实施的这种危害行为,确实导致了有别人损伤,而且在共同行为构成要件当中,有一个比较显著的特征就是再确认侵权人的时候比较困难。因此,我国法学界其实针对共同危险行为的追责问题,现在还存在着较大的争议。
  
  
  
总结:其实共同危险行为是属于一种共同侵权行为,在生活当中的案例相对少见,同时共同危险行为在处理的过程中也是比较复杂的。在进行共同危险行为的认定过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工伤待遇申报程序手续有什么?
      工伤待遇申报程序手续有什么?我们都知道在工作中难免会发生意外,但劳动合同里面有一条只要是在工作时间之类发生的事故都属于工伤,当员工与老板之间已经商量好赔偿的事后,那又怎么样去申报......


·女职工怀孕被辞退了怎么办?
      基于对妇女权利的保护,法律明确规定了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得被开除,但不乏有些单位以符合辞退条件而将该怀孕女工辞退。那实践中,女职工怀孕被辞退了怎么办呢?而要是单位想要辞退怀孕女职工,此......


·民法总则亲属权指的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民法典》亲属权指的是什么?1、亲属权的概念(1)亲属是由婚姻、血缘和收养产生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2)亲属权,是指父......


·车辆是否有必要上盗抢险
      车辆是否有必要上盗抢险一、车辆是否有必要上盗抢险盗抢险全称是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的保险责任为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车辆损失以及在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


·酌定不起诉的流程是什么?
      酌定不起诉的流程是什么?1、不起诉决定书的宣布和送达。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起诉的决定书应当公开宣布,同时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分别送达下列机关和人员: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


·一、离婚后可以重新要求分割财产吗,有什么条件?
      一、离婚后可以重新要求分割财产吗,有什么条件?离婚后可以重新要求分割财产。需要满足的条件是:1.协议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


共同危险行为构成要件是什么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