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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发放高温费的法规是怎么规定的?

  南京发放高温费的法规是怎么规定的?
  2017南京高温补贴标准一览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夏季高温津贴。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可以每个月发,也可以一次性支付4个月的津贴。目前南京的标准仍然是200元/月,企业按此标准支付的高温费,可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计入企业成本费用,并准予税前扣除。根据规定,户外工作者如建筑工人、环卫工人、快递师傅、邮递员等需要户外奔波的企业员工,可以按此标准领取企业发放的高温津贴。需要提醒劳动者的是,高温费不得以发放清凉饮料等实际物品冲抵。有的单位通过发放清凉饮料或者是冷饮券等方式冲抵高温费,遇到这种情况,职工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二、高温天气注意事项
  1、要注意在户外工作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切忌在太阳下长时间裸晒皮肤,最好带冰凉的饮料;2、要注意不要在阳光下疾走,也不要到人聚集的地方。从外面回到室内后,切勿立即开空调吹;3、要尽量避开在上午10时至下午4时这一时段出行,应在口渴之前就补充水分;4、要注意高温天饮食卫生,防止胃肠感冒;5、要注意保持充足睡眠,有规律地生活和工作,增强免疫力;6、要注意对特殊人群的关照,特别是老人和小孩,高温天容易诱发老年人心脑血管疾病和小儿不良症状;7、要注意预防日光照晒后,日光性皮炎的发病。如果皮肤出现红肿等症状,应用凉水冲洗,严重者应到医院治疗;8、要注意出现头晕、恶心、口干、迷糊、胸闷气短等症状时,应怀疑是中暑早期症状,应立即休息,喝一些凉水降温,病情严重应立即到医院治疗。可见,南京发放高温费的法规明确规定南京的高温费不能够低于200元的标准,并且企业的高温费不能通过发放饮料或者是水果等这些物品进行代替。不过员工除了应该了解高温费的这一法律常识之外,更重要的是在夏天本人要学会注意身体健康,比如经常在户外工作的劳动者,一定要记得准备一些有效的防暑降温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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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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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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