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财产的归属如何确定
同居财产的归属如何确定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可根据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
2、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
3、同居后分居期间的收入或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
4、同居后的约定财产按约定处理。
5、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
6、继受取得的财产归继受取得人所有。但买卖、互易、博彩取得的财产,当以原始资本所有人为产权人。
7、个人所有或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
8、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
二、怎么确定同居财产的归属
按照如下方式,确定同居后的财产归属:
首先,应对同居期间的全部财产进行清点和估算,并列明清单,对价值有分歧的财产可以请第三方评估。
其次,确定每一项财产的归属。要把同居双方共同财产与下列的财产区别开来:一是与同居双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区别开来,约定同居期间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以及法定属于同居一方所有的财产,不能参与与分割。二是与子女的财产区别开来,子女通过继承、受赠所得的财产或者其他归子女个人所有的财产,不参与分割。
三是与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即双方父母、兄弟姐妹等家庭成员个人所有的财产区别开来。
四是与全体家庭成员共有的财产,即属于全体家庭成员共同所有财产区别开来。
在同居期间最好让财产最大程度的独立,不要让感情冲昏了头脑!如果在同居期间已经将自己的财产与对方混同,现在又发生了财产分割纠纷,我们建议您最好咨询一下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根据律师的建议采取恰当的解决办法。
总结:同居财产的归属如何确定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
More>>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是多少?一级甲等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是因人而异的,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
·共同犯罪中主犯可以判缓刑吗
一、共同犯罪中主犯可以判缓刑吗两人共同犯罪的主犯能否判缓刑需要看是否满足判处缓刑的条件。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
·无证驾驶还可以约考吗
必须处理了无证驾驶行为才能约考。《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
·犯罪的立功处罚是否包括从宽处罚
犯罪的立功处罚是否包括从宽处罚犯罪的立功处罚包括从宽处罚。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重大罪行,查证属实的;提供侦破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的;阻止他人的重大犯罪活动的;协助司法机......
·购房合同毁约赔偿标准是多少
购房合同毁约赔偿标准是多少?购房合同毁约赔偿标准并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
·登记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登记离婚的条件有哪些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登记离婚必须符合的实质条件有:1、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夫妻。这就是说,登记离婚只接纳合法......
同居财产的归属如何确定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