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盗伐林木罪的犯罪对象是怎样的

  每一个具体的刑事犯罪其实都是有实际的犯罪对象,而这通常就可以从侵犯的法益或者客体中看出。而对于不同的犯罪,实际的犯罪对象也是不太一样的。那么您知道盗伐林木罪的犯罪对象是什么吗?本站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盗伐林木罪的犯罪对象是怎样的
  
  犯罪的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的森林及其他林木,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等。不属于《森林法》调整范围的个人房前屋后种植的零星树木,不属于本罪的犯罪对象。
  
  个人承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承包后种植的树木归承包个人所有,但这些林木已构成国家林业资源的组成部分,这些林木同样可作为盗伐林木罪的犯罪对象。此外,被盗伐的林木,必须是正在生长着,如果将他人已经砍伐下来的树木偷走,应以盗窃罪定。
  
  二、盗伐林木罪的处罚
  
  《刑法》
  
  第345条: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内容
  
  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行为“情节严重”:
  
  (一)、非法采伐珍贵树木二株以上或者毁坏珍贵树木致使珍贵树木死亡三株以上的;
  
  (二)、非法采伐珍贵树木二立方米以上的;
  
  (三)、为首组织、策划、指挥非法采伐或者毁坏珍贵树木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三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数量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盗伐林木罪定罪处罚:
  
  (一)、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二)、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三)、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第四条盗伐林木“数量较大”,以二至五立方米或者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为起点;盗伐林木“数量巨大”,以二十至五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一千至二千株为起点;盗伐林木“数量特别巨大”,以一百至二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五千至一万株为起点。
  
  第五条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数量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滥伐林木罪定罪处罚:
  
  (一)、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但违反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数量、树种或者方式,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二)、超过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数量采伐他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林木权属争议一方在林木权属确权之前,擅自砍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以滥伐林木罪论处。
  
  阅读了上文之后,您应该清楚盗伐林木罪的犯罪对象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的森林及其他林木,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等等。但同时也要注意,如果是房前屋后的零星树木,则就不在这个范围之内了。
  
  
总结:每一个具体的刑事犯罪其实都是有实际的犯罪对象,而这通常就可以从侵犯的法益或者客体中看出。而对于不同的犯罪,实际的犯罪对象也是不太一样的。那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刚收监多久可以申请保外就医
      刚收监多久可以申请保外就医一、刚收监多久可以申请保外就医申请保外就医并没有时间限制,只要逐步完成审批程序就可以申请办理监外执行。二、申请保外就医的情形是什么1、《罪犯保外就医......


·在我国醉驾车牌会被锁定吗?
      在我国醉驾车牌会被锁定吗?醉酒驾驶是驾驶员的违法行为,和车辆无关,是不会注销机动车号牌的,驾驶证被吊销后肯定是不能自己驾驶的。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


·公司并购的风险有哪些
      公司并购的风险有哪些某些公司在发展阶段的中后期为了促进公司的发展和扩大经营,会进行公司的并购。虽然公司并购会扩大公司规模,提高公司的竞争力,但是其中还存在着很多风险,接下来,我们为......


·醉酒驾驶交强险赔偿吗?
      醉酒驾驶交强险赔偿吗?醉酒驾驶交强险赔偿吗?会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章赔偿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


·犯强奸罪会判死刑吗,强奸罪是否处死刑
      死刑是剥夺犯罪人生命的刑罚,也是最严厉的刑罚处罚。我国并没有废除死刑。在非常恶劣的犯罪中,对犯罪分子是会判处死刑的。就强奸罪来讲,公民如果有犯犯强奸罪会判死刑吗?接下来,就让我们为......


·医疗纠纷发生后哪些病历资料以及实物需要医院封存?
      医疗纠纷发生后哪些病历资料以及实物需要医院封存?一、医疗纠纷发生后哪些病历资料以及实物需要医院封存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


盗伐林木罪的犯罪对象是怎样的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