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生活可以说是越来越好了
现在的生活可以说是越来越好了,而人们的财产也不像以前那样,仅仅只有一些存款和现金,现在拥有房子、车子、股票的人多的很,而一旦夫妻离婚这些财产如果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话,自然也逃脱不利被分割的命运。不过说起来您知道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分吗?请跟随本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㈠婚前购买的商品房,此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
㈡使用权性质的房屋由一方在婚前承租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㈢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处理:
① 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按照中国的国情,父母给子女买房签订书面房屋赠与合同的可能性很小,一般认为:父母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的,是单独赠与给子女,属于子女的婚前财产,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及未来媳/婿共同名下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
②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㈣婚前以一方名义购买的按揭商品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归还贷款的,在离婚时已经取得房屋完全产权的
① 婚前签订的商品房买卖买卖合同的那方是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权利义务由该方承担;
② 婚前由一方名义支付的首期属于支付方个人财产
③ 该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④ 由取得该房屋产权的购房一方按照①-③的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㈤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的,法院不对房屋的所有权作出判决,只能判决房屋由谁使用,等到取得所有权后另行起诉,解决最终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㈥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处理为:
① 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② 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③ 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㈦对房屋增值部分的处理
房地产因其土地的稀缺性,使得其与其他的商品不同,一般商品随使用时间的增加而贬职,而房地产有可能因种种原因增值,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屋增值部分因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原始部分属于拥有产权的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㈧对生活困难方的帮助
离婚时候一方如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属于生活苦难人员,另外一方要对其进行帮助,换句话说就是如离婚后一方无经济能力租赁房屋的,仍可以居住在离婚前的房屋内。
通常夫妻离婚往往会涉及到三方面的处理,就包括共同财产分割、未成年子女抚养以及共同债务的承担。而根据最新司法解释中的规定,现在一方在外欠的债务,如果另一方没有签字或者事后没有追认的话,原则上是不能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的。至于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分,本站我们也在上文中进行了介绍,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总结:现在的生活可以说是越来越好了,而人们的财产也不像以前那样,仅仅只有一些存款和现金,现在拥有房子、车子、股票的人多的很,而一旦夫妻离婚这些财产...#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
More>>
·犯罪后要怎样争取轻判?犯罪后免除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如果构成了犯罪,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也就是会被判刑。不过,法律也有规定减轻刑事处罚也就是轻判的量刑情节,但需要犯罪人的争取。因此,人们在犯罪后要怎样争取轻判呢?在轻判包括了减轻刑......
·哪些是实物证据的鉴真问题?
哪些是实物证据的鉴真问题?一、实物证据鉴真有何必要?言词证据无论是以口头表达的方式提供,还是以书面笔录的方式提交,都可以通过相互盘问或相互印证的方式,来验证其真实性。而实物证据的真......
·终止租房合同协议书怎么写
如今房价的居高不下现今的打工者已经很难真正拥有一套属于自身的房屋,租房已成为一种很平常的方式,而当我们想要更换居住的环境以寻求更适合自己居住的房屋时,我们要与房东再一次签订合同以达......
·累犯什么情况下能判缓刑
累犯什么情况下能判缓刑被依法认定为累犯的,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是不能被判缓刑,因为其不符合缓刑的条件。适用缓刑的对象和条件:1、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
·试用期能随时辞退员工吗?
试用期能随时辞退员工吗为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权利侵害劳动者利益,劳动合同法对于试用期的期限及设定试用期的次数均有明确规定。对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者存在劳动合......
·碰到信用卡诈骗罪向谁立案
近年来,我们国家的经济、科技、网络等在高速发展,银行也随着发展得更加完善,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注册并使用信用卡。但是在发展的同时,信用卡诈骗也渐渐的出现。那么,信用卡诈骗罪向谁立案呢。......
现在的生活可以说是越来越好了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