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如何面对网络金融诈骗

  在金融诈骗罪当中,常见有的非法集资、虚假投资等,我国刑法当中专门将金融诈骗罪和普通的经济诈骗罪进行了区分,也是因为金融诈骗罪的犯罪客体非常复杂的。受害者大多都是被一些以前甚至都没有听说过的犯罪手段给欺骗的。所以您一定要知道,生活中如何面对网络金融诈骗?一、如何面对网络金融诈骗?伴随着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快速发展,利用手机、互联网进行各类诈骗的愈见多发。境内外不法分子大肆运用网络钓鱼、伪基站、植入木马及电信诈骗等欺诈招数,精心编造各种骗局,引诱网络金融用户上当受骗。纵观各类网络金融骗局,诈骗分子日趋集团化、专业化,且手段不断翻新。作为网络金融用户,只要做到保管好“一卡、二码、三要素”,牢记“四要三不要”,就可有效警惕金融诈骗。“一卡”是妥善保管好银行卡和网银盾等安全产品,不要借给他人使用。“两码”是指电子银行密码及短信验证码。不要“一套密码走天下”,要将电子银行密码设置为数字 字母等复杂组合并定期修改;短信验证码是支付密码,绝不能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他人。“三要素”是身份证号、账号、手机号码等个人私密信息,切勿随意泄露。“四要”:一要认准官网网址。二要随时关注账户变动,开通账户变动短信、微信提醒服务。三要在办理电子银行转账、支付等交易时,仔细核对收款账户、商户、金额等信息是否正确。四要对手机电脑杀毒,使用电子银行交易的手机、电脑要安装专业杀毒软件,及时升级、定期查杀病毒。“三不要”:一不要使用公共网络。二不要点击不明链接和扫描二维码。三不要轻信电话、短信、QQ、微信中的所谓退款、贷款验资、司法协查、商品退款、积分兑换、中奖退税等信息。二、网络金融诈骗的手法有以下几种:1、 虚假的积分兑换奖品2、 账户余额变动提醒3、 冒充公检法等机构4、 退款谎言5、 冒充微信、QQ好友6、 提升额度套取信用卡信息7、 利用伪基站 发送假消息为了防范网络金融诈骗,肯定国家会不断的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但是普通公民能够做到的就是注意保护自己的身份证号,银行卡账号等这些最基本的个人信息,还有就是要注意防范钓鱼网站,不明链接,理性投资,在办理电子银行转账业务的时候,注意核对信息,公共网络最好不要随便乱用。关于如何面对网络金融诈骗,这些都是普通公民在生活当中完全可以做得到的。
  
  
  
总结:在金融诈骗罪当中,常见有的非法集资、虚假投资等,我国刑法当中专门将金融诈骗罪和普通的经济诈骗罪进行了区分,也是因为金融诈骗罪的犯罪客体非常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公司法技术股有关的法律条文有哪些
      公司法技术股有关的法律条文有哪些?我国的公司法确定了公司行为的具体法律规定,明确了相关的责任义务。因此,与公司经营息息相关的技术入股问题也在其中有明确约束。那么,公司法技术股有关的......


·刑事自诉被告人羁押期限是多长?
      刑事自诉被告人羁押期限是多长?一、刑事自诉被告人羁押期限是多长?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被羁押的自诉案件,应当在被告人被羁押后一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1......


·1、损害赔偿
      1、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是指交通事故中对受害人的人身造成的损害,需要就医治疗或休息而支付各种费用。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7条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


·成立子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设立子公司需要的条件有5个:设立子公司要求股份符合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并且股东共同出资并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需要股东共同制定章程,子公司要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确定公司名称,并组成公......


·拾得遗失物善意占有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拾得遗失物善意占有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遗失物是物权法上的一个专业性术语,从法律条文上理解,遗失物是属于有物权所有人,但是所有人已经将其遗失的。在日常生活中,公民拾得遗失物的情形是时......


·如果对工伤鉴定结果存在异议怎么办?
      如果对工伤鉴定结果存在异议怎么办?在拿到认定书之后,若对鉴定结果存在异议,可以在半个月内提出异议,申请再次进行工伤认定,但是一般来说,若鉴定机构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的鉴定,......


如何面对网络金融诈骗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