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什么是销案

  什么是销案
  
  销案是指一个案件被破或由于某些因素了结不再查探。醉驾销案就是醉驾之后通过某些手段使公安机关不再追查或者处罚或者对此案件进行刑事立案,而利用非法手段销案是违法的,所以醉驾销案不可行。
  
  二、关于酒驾的处罚标准
  
  1、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每100毫升20毫克,并小于每100毫升80毫克为酒后驾车;
  
  2、大于每100毫升80毫克为醉酒驾车,《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施行,司机醉驾将受刑罚。
  
  三、关于酒驾醉驾修改后的法律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查醉驾由专业交警处理 刑法修正案(八)中最引人关注的一点,是将醉酒驾驶纳入其中。在刑法133条中增设了新的条款:“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并且醉驾成为了公诉案件,不是个人能够销案的,必须经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起诉、法院审判才可确定罪行轻重,如何处罚。如果法院判无罪,可以当庭宣布,当事人就可以获得自由。
  
  由此可见,醉驾能销案吗,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完全否定的。近年来我国相关法律是十分严苛和完善的,无论酒驾是否是单纯的酒驾,不需要负刑事责任,还是严重的醉驾需但负刑事责任,都不可以销案的。我们在这里友情提示各位开车的朋友,珍爱生命,远离酒驾。
  
  
  
  
  
总结:什么是销案销案是指一个案件被破或由于某些因素了结不再查探。醉驾销案就是醉驾之后通过某些手段使公安机关不再追查或者处罚或者对此案件进行刑事立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执行追逃仪和监视居住由谁执行?
      执行追逃仪和监视居住由谁执行?由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由当地派出所执行,用内卫星定位自动跟踪监控的追逃仪经行监视监听(追逃仪控制卫星发射高频射线电磁波经人体反射卫星遥感接收处理后定住......


·高速超速处罚标准是什么
      高速或国道上超速10%以下是处以警告,不扣分和罚款的;超过10%~20%,罚款200元;超速20%~50%,罚款200元;超速50%以上的,罚款500元,然后按照超速速度的增加,逐渐翻倍增加罚款额度,直至超速......


·个人工伤鉴定单位证明吗?
      个人工伤鉴定单位证明吗?个人工伤的鉴定是需要单位证明的,工伤鉴定需要提供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等。还需要提供用人单位的证明材料和医疗诊断证明。个人的工伤鉴定是需要提供单位证明的......


·一、开房五次以上判定重婚罪吗?
      一、开房五次以上判定重婚罪吗?开房五次以上也不会判重婚罪,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


·事实婚姻起诉离婚怎么进行?
      离婚诉讼是我国司法审判中最为常见的诉讼种类,一般经过民政局登记结婚后诉讼离婚的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是对于没有经过登记结婚的事实婚姻如何起诉离婚我国法律没有相应的规定,只能根据法学理......


·离婚起诉找不到人怎么办
      离婚起诉找不到人怎么办(一)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


什么是销案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