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疫情期间可以免房贷吗?

  疫情可以推迟还房贷吗?相关政策规定: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工作人员以及确诊患者和疑似人员及其配偶,可以向银行申请延期还款,其还款的期限从一个月到6个月不等,比如中国银行最长可以申请6个月的延期时间。部分银行对于湖北地区的客户,如果因为隔离等原因不能正常回到工作所在地上班的,可以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这样同样可以做出延期还款处理,这部分人延期时间一般是1~2个月。比如平安银行就允许湖北地区的客户做出延期还款申请。因疫情逾期不纳入征信,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这意味着,上述人员在疫情期间因不便还款发生逾期的,不纳入征信失信记录。如工商行政明确规定凡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工作人员,以及确诊患者和疑似人员及其配偶,疫情期间在工行的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因不便还款发生逾期的,不计为违约,不进入违约客户名单。央行等五部门明确要合理调整逾期信用记录报送,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对凡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工作人员,以及确诊患者和疑似人员及其配偶,疫情期间在工行的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因不便还款发生逾期的,不计为违约,不进入违约客户名单。《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八十条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二、哪些人可以申请延期还款第一是确诊患者及疑似病例,包括因新冠肺炎住院治疗、在家治疗及因疫情防控被隔离观察人员,以及患者配偶等。第二是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包括医护工作人员、相关政府机构工作人员、部队官兵等。第三是疫区客群,包括湖北省,浙江温台地区。第四是从事疫情影响较严重行业(包括经营者),比如餐饮住宿、物流运输等。疫情期间房贷的还款义务还是需要继续履行的,具体情况下可以向银行咨询了解有关政策规定,不同银行对延期还房贷的是不同的,但如果不符合相关条件的,或者是当事人存在诈骗行为的,还需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疫情可以推迟还房贷吗?相关政策规定: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工作人员以及确诊患者和疑似人员及其配偶,可以向银行申请延期还款,其还款的期限从...#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什么才叫集资诈骗罪,资诈骗罪与集资纠纷的区别有哪些
      集资诈骗罪是一种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那么在法律上来看,究竟什么才叫集资诈骗罪呢?现实中,集资诈骗罪与一般的集资纠纷存在很多相......


·不告不理与告诉才处理的意思一样吗
      不告不理与告诉才处理的意思一样吗?不告不理与告诉才处理的意思是一样的,刑法中规定的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自愿不告诉的,刑法不予处理,但因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


·拐卖妇女罪中妇女自愿被卖是否会被判刑
      拐卖妇女罪中妇女自愿被卖是否会被判刑?拐卖妇女罪中妇女自愿被卖也依然会被判刑,受害者意愿不影响犯罪构成,但当事人自愿是可以作为量刑情节的。《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犯该罪,处五年以上......


·批捕后案卷多久动检察院起诉科?
      一、批捕后案卷多久动检察院起诉科?批捕后案卷通常是一两个月左右到检察院起诉科,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


·寻衅滋事转化故意伤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勿以恶小而不为的这句看似非常普通的话,实际上却是对社会生活当中的有些现象的极度的讽刺,就先不用说是小恶了,有些人为了满足自己精神上的刺激,是属于一种变态的心理需求而到人流量集中的地......


·劳动仲裁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
      劳动仲裁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1、劳动仲裁经庭审后调解未果,依法做出的法律文书叫劳动仲裁裁决书,不是判决书,劳动仲裁审理期限为45日,案情复杂经劳动仲裁委主任批准的,可以延长15日;2、劳......


疫情期间可以免房贷吗?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