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法第十八条的内容有哪些?
担保法第十八条的内容有哪些?担保法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释义】本条是对连带责任保证的规定。保证人为某一债务提供保证时,可以在保证合同中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即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履行债务。比如,甲饭店为了扩大经营,向银行贷款50万用于装修房屋,约定该笔贷款将于1995年12月31日前偿还,由乙公司作保证人。保证合同中约定乙公司对主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由于饭店装修期间出现了一些纠纷,致使工程未按期完成,直接影响了甲饭店收回投资,在债务清偿期届满时,甲饭店已无法偿还银行的贷款。由于乙公司承担的是连带责任保证,所以,债权清偿期届满后,银行即可直接要求乙公司偿还50万的贷款,乙公司对于银行的要求不得拒绝,应当履行保证责任。总之,保证人选择连带责任方式保证,实际上放弃了保证人可以享有的先诉抗辩权,连带责任保证对于保证人来说其责任较重,但是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第二十条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释义】本条是对保证人抗辩权的规定。保证人的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保证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抗辩权是保证制度中的重要内容,它是法律赋予保证人用于保护其合法权益的一项权利。德国、法国等不少国家和地区的法律都对抗辩权的内容作了规定,比如,德国民法典第七百六十八条规定:“保证人得主张债务人所享有的抗辩。保证人不因主债务人抛弃其抗辩权而丧失抗辩权”。一般来说,保证人的抗辩权应当包括专属于保证人自己的抗辩权和保证人享有的属于债务人的抗辩权。专属于保证人的抗辩权主要有一般保证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等,其内容在担保法第十七条已作了规定,本条规定的是保证人享有的属于债务人的抗辩权。在债权债务的法律关系中,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债权人享有各种抗辩权。比如,债权人过了诉讼时效,对债务人主张权利的;债务履行期未到债权人即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合同中规定债权人应当同时履行某项义务,债权人未履行却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等,在以上各种情况下,债务人都可以提出抗辩,对抗债权人行使其请求权。对于债务人享有的抗辩权,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和连带责任的保证人也同时拥有。而且,这种抗辩权虽然源于债务人,但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时,保证人应当具有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保证人的抗辩权不因债务人的放弃而丧失,保证人在债务人放弃抗辩权后,仍然可以行使抗辩权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总之,保证人是以自己的身份独立地行使主债务人的各种抗辩权,其权利的行使不受债务人的影响。综合上面所说的,担保法一般是针对于担保人所制定的法律条款,而对于担保法就会针对于不同的情形来进行制定不同的条款,特别是对于但保人所承在的连带责任,在进行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担保人同意才可以进行实施,这样才能保障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总结:担保法第十八条的内容有哪些?担保法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
More>>
·法院判决离婚时怎么查清双方的银行存款?
当下社会,离婚案件的数量与日俱增,家务事一直以来是最难解决的,虽然涉及感情问题、子女问题、财产问题等诸多问题,但往往是经济上的纠葛最为复杂,因此,为了保全自己的利益,必须设法掌握对......
·武威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武威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我们都知道中国实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很多地方在征收土地的同时都会对原有土地使用者进行一定的补偿,但是大部分人都不知道补偿的具体标准是什么,而且因为各......
·遭遇旅游纠纷怎么维权
遭遇旅游纠纷怎么维权一、遭遇旅游纠纷怎么维权1、与旅游经营者协商和解;旅游者在旅途中若遇旅游纠纷,可先与组团社的全陪、领队或地接社导游多沟通,不能解决时,再与组团社联系,要求妥......
·工程质量保证金上限是多少
工程质量保证金上限是多少?工程质量保证金是指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具体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订立之前,先行交付给建设单位的,用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建设单位要根据建设工程总额的一......
·一、出租人起诉解除合同去哪个法院?
一、出租人起诉解除合同去哪个法院?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明确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明确以不动产所在地即租赁房屋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大大减......
·鹅苗购销合同有用吗
鹅苗购销合同有用吗?是怎么规定的很多养鹅的农户,会有比较淡薄的合同意识,经常会问签订鹅苗购销合同有用吗?有的甚至因为嫌麻烦而直接不签订就进行购买,实际上这是一种非常错误的行为。下面......
担保法第十八条的内容有哪些?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