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什么不是酌定量刑情节的内容?

  什么不是酌定量刑情节的内容?除了以下情况的都不是酌定量刑的情况:1.犯罪的手段。特定的手段作为犯罪构成要件(行为)内容时,不是量刑情节;故这里的犯罪手段是指不属于构成要件内容的手段。犯罪的手段残酷、狡猾程度,直接说明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因而影响量刑,如伤害的手段是否残忍,就对量刑起影响作用。2.犯罪的时空及环境条件。犯罪的时间、地点、环境条件不同,也能说明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不同,因而是影响量刑的因素。例如,在发生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时犯罪,其危害性就重于在平时的犯罪,量刑时应当考虑。3.犯罪的对象。在刑法没有将特定对象规定为构成要件的情况下,犯罪对象的具体差别,反映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因而是量刑时需要考虑的情节。例如,盗窃救灾、抢险款物的危害性就重于盗窃一般公私财物的危害性,量刑时应区别对待。4.犯罪行为造成的危害结果。当危害结果不是犯罪构成要件内容时,危害结果(包括直接结果、间接结果)的轻重对说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起重要作用,因而成为量刑时应斟酌考虑的重要情节。例如,同是隐匿、毁弃他人信件,其隐匿、毁弃的信件多少以及由此造成的后果不同,量刑就应有所不同。5.犯罪的动机。犯罪动机不同,直接说明行为人的罪过程度不同,因而是量刑时必须考虑的因素。例如,同是故意杀人,有的是出于义愤杀人,有的是因为奸情杀人,其所反映的罪过程度就有差别,量刑时也应有所差别。6.犯罪后的态度。犯罪后的态度,反映行为人的人身危险程度,因而在量刑时应当予以考虑。例如,有的人犯罪后坦白悔罪,积极退赃,主动赔偿损失,有的人犯罪后却负隅顽抗,隐匿赃物,要挟被害人,这反映出行为人的人身危险程度不同,改造的难易程度不同,在量刑时必须区别对待。7.犯罪人的一贯表现。犯罪人的一贯表现既不是定罪的根据,也不是量刑的主要依据,但与犯罪行为有密切联系的一贯表现,却是量刑时应当考虑的因素,因为这种因素也反映行为人的人身危险程度。例如,两个盗窃相同数额财物的罪犯,一个平时经常有小偷小摸行为,一个没有不良表现,对于前者的量刑就应当重于后者。8.前科。前科是指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事实(参见刑法第100条)。依法受过刑事处罚后又犯罪的,说明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较为严重,理当成为酌定量刑情节。但是,如果构成累犯或者特定的再犯(刑法第356条),则属于法定情节。以上就是酌定量刑的具体情况,需要明确的是在对相关情况进行认定和处理时,应当严格对照法律规定为进行办理,特别是对于不同的犯罪事实的认定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合法的处理,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而造成违法行为。
  
  
  
总结:什么不是酌定量刑情节的内容?除了以下情况的都不是酌定量刑的情况:1.犯罪的手段。特定的手段作为犯罪构成要件(行为)内容时,不是量刑情节;故这里的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简易工程承包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工程的类型很多,从工程规模上看,有大工程、简易工程。即使工程规模小,工程承包出去的话,双方也应该签署一份工程承包协议。那么,简易工程承包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工程承包协议中包括工程名......


·行政处罚无效的依据有什么?
      犯罪嫌疑人依法受到行政处罚,但是由犯罪嫌疑人向法院提出开具的行政处罚无效的话,法院依法进行调查,如果确认属实,那么犯罪嫌疑人可以免除行政处罚。那么具体的行政处罚无效的依据有什么?您......


·一、交通事故农村居民按城镇标准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农村居民按城镇标准赔偿吗?农村户籍按照城镇标准进行交通事故赔偿的三种情形:(一)农村居民能够提交其在城镇的合法暂住证明(暂住证),在城镇有相对固定的工作和收入,已连续居住......


·房屋租赁合同管辖法院是哪个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
      房屋租赁合同管辖法院是哪个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既涉及法定管辖,也涉及协议管辖的问题,为此,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 条就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定管辖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法律规定的定罪免处是什么意思?
      对于那些实施了违法行为的主体,由于或对民事主体的人身权益造成了侵害,或是导致了社会的公共利益受到了侵害,那么该民事主体是会受到定罪处罚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依旧存在着司法机关在审理......


·在购房的时候,购买的面积除了实际房屋的面积外,一般都是算上了
      在购房的时候,购买的面积除了实际房屋的面积外,一般都是算上了公摊面积的。即使在同一个小区内,可能也会出现公摊面积不同的情况。于是有的购房者就纳闷了,究竟这个房屋的公摊面积是怎么计算......


什么不是酌定量刑情节的内容?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