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撤销仲裁裁决后的效果是什么?

  撤销仲裁裁决后的效果是什么
  
  一、撤销仲裁裁决后的效果是什么?
  
  仲裁裁决被撤销后,仲裁裁决自始无效。 根据《仲裁法》规定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六种情形: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二、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有哪些?
  
  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如下:
  
  1、根据《条例》规定,适用于劳动仲裁的劳动争议范围主要包括:
  
  (1)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等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2)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3)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则在上述基础上,进一步丰富、调整和扩充了劳动仲裁的适用范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事实上,仲裁裁决被撤销的效果也很好理解。意思就是双方当事人都没有必要再去执行仲裁裁决,当然,根据仲裁裁决被撤销的原因,可能具体责任人还得承担其他的法律责任,例如因为仲裁员受贿裁决才被撤销的,那么受贿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总结:撤销仲裁裁决后的效果是什么一、撤销仲裁裁决后的效果是什么?仲裁裁决被撤销后,仲裁裁决自始无效。 根据《仲裁法》规定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什么是代位权,代位权的定义是怎样的
      什么是代位权,代位权的定义是怎样的债权债务关系中,债权人是享有代位权的,那么您知道什么是代位权吗?债权人在行使代位权的时候有需要满足怎样的条件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


·不安抗辩权提供担保的条件是什么
      不安抗辩权提供担保的条件是什么不安抗辩权作为抗辩权的一种能够给我们提供保护,能够维护我们自身的合同权益,如果在生活中遇到合同协议书一方无法履行合同内容的话,我们就能够通过抗辩权来维......


·一、是否签订三次劳动合同员工辞职需要补偿?
      一、是否签订三次劳动合同员工辞职需要补偿?签订三次劳动合同员工辞职不一定需要补偿的。因为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如果是用人......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一、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一)种植罂......


·建筑工程质保金一般是多少?
      建筑工程质保金一般是多少?《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里没有具体规定质保金的多少,但是建设部有一个格式合同,规定的质保金是工程总造价的3%,一般工程都依据此比例执行。在质保期内,施......


·男女要怎么解除非法同居关系
      男女要怎么解除非法同居关系若男女在没有按照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在一起的话,这样的情况在我国就会构成非法同居关系。在这样的关系下,日后要是男女分手的话也是......


撤销仲裁裁决后的效果是什么?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