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书面辩护需要注意哪些
一,补充书面辩护需要注意哪些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应当提供书证的原件。原件包括原本、正本和副本。原本一般保留在制作者手中或存档备查,正本则发送给受件人。副本是指按照原本全文抄录或印制但效力不同于原本的文件。制作副本的目的,是为了使有关单位或个人知晓原本文件的内容,即副本一般是发送给主受件人以外的其他须知晓原本内容的有关单位或个人。在特定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供书证原件的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书证原件是一般原则,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允许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书证原件的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这里所说的复制件是指通过对原件进行拍照、复印、扫描等方式所形成的图文资料。影印件是指通过对原件的影印所形成的图文资料。抄录件是指对书证原件进行抄录所形成的文件资料。具体来说,允许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书证原件的复制件、影印件和抄录件的特殊情况主要包括:(1)书证的原件由有关部门保管,比如由国家机关依法保存和管理的文件原件,由企业保存和管理的企业财务档案,由有关国家机关保存和管理的人事档案等等。这.些文件原件必须由当事人或者有关部门依法保管,不可随意移交给私人或者其他部门。因此,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只能向人民法院提交这些书证原件的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不过,这些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应当注明出处,并经书证原件的保管部门核对无异后加盖印章。(2)在书证原件灭失等情况下当事人无法向人民法院提交书证原件,经向人民法院说明情况并取得人民法院同意后,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与书证原件相同的复制件。此外,当事人在向人民法院提交报表、图纸、会计账册、专业技术资料、科技文献等具有专业性的书证时,应当附有说明材料,目的在于方便人民法院的审查;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交的在行政程序中所形成的询问、询问陈述、谈话类笔录,应当有有关人员(包括执法人员、被询问人、陈述人、谈话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其目的在于保证笔录的真实性;在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对书证的制作形式另有规定的情况下,当事人所提供的书证还应当符合其规定。书面辩护的理由需要在法律上得到支持,但是在实际的生活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比较复杂。一旦自己的问题解决有着不小的缺陷,那么自己的利益维护就会比较困难,因为书面上的东西,程序要求是比较严格的,自己只要不注意,问题就会不断的恶化。
总结:一,补充书面辩护需要注意哪些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应当提供书证的原件。原件包括原本、正本和副本。原本一般保留在制作者手中或存档备查,正本则发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
More>>
·一、劳务外包的缺点有哪些?
一、劳务外包的缺点有哪些?一般来说,一些技术性的和事务性的工作,往往可以被外包。大家都知道,人事管理流程包括职位需求分析、工作分析、招聘、筛选、培训、绩效考评、员工意见调查、薪酬福利......
·什么是私募基金外包业务?
什么是私募基金外包业务?一、私募基金的概念1、广义的私募基金除指证券投资基金外,还包括私募股权基金。在中国金融市场中常说的“私募基金”或“地下基金”,往往是指相对于受中国政府主管......
·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是怎样的?
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是怎样的?合同一共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本约合同,另外一种就是预约合同,预约合同算是一种独立的合同,作为合同就会有违约条款的有关规定,那么预约合同的违约条款是否会和其......
·关系概念继子女与继父母
关系概念继子女与继父母,主要是指孩子的父母其中一方死亡,活着的一方再次结婚,孩子父母离婚,其中一人或两人再婚,孩子进入新的家庭而产生的关系。按常理来说,继父母与继子女是基于我们口中......
·员工在试用期期间怀孕可以开除吗
在试用期内怀孕的女职工是不可以被辞退的。具体规定是,职工怀孕,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还应支付生育津贴,生育费用。《劳动合同法》......
·一般行政处罚追责期限是多久?
一般行政处罚追责期限是多久(一)在该违法行为发生后的两年内,对该违法行为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未发现这一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事实,在两年后,无论在何时发现了这一违法事实,对当时的违法行为人......
补充书面辩护需要注意哪些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