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形的罪犯不得暂予监外执行
什么情形的罪犯不得暂予监外执行1、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的罪犯未减为有期徒刑的;2、罪行严重,民愤很大的;3、为逃避惩罚在狱内自伤自残的。二、监外执行需要什么条件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剥夺自由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将其交付一定机关,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1、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包括原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在监狱内服刑的服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办理暂予监外执行:(1)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年老多病或身体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的。2、对于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可能有社会危害性的服刑人员,或者自伤自残的服刑人员,不得暂予监外执行。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监外执行的罪犯,可由公安机关委托罪犯原居地的公安派出所执行,基层组织或者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妨碍在监内执行刑罚的情况消失后,对罪犯仍需收监执行。监外执行是刑罚进步的产物,体现了刑罚的人道与文明,在倡导人性化改造罪犯的今天,我们应当努力用好监外执行这种人性化手段,更好地服务于罪犯改造工作。但是,一种好的刑罚手段,其效用的发挥,不仅要有刑事法律对这种手段的认可,还受制于刑事法律对这一手段适用的具体要求,特别是当刑事法律对手段的要求出现立法矛盾时,又会限制与影响手段的作用。罪犯顺利获得了监外执行的,那么在监外执行期间也是应该计算在其刑期之内的。但要是违法监外执行,那在监外执行期间就不算在刑期内。在监外执行原因消除以后,要是罪犯的刑期还没有完,那么应该将其收监继续执行剩余刑期;不过,要是此时刑期已经届满的,那么就应当及时释放罪犯。
总结:什么情形的罪犯不得暂予监外执行1、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的罪犯未减为有期徒刑的;2、罪行严重,民愤很大的;3、为逃避惩罚在狱内自伤自残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
More>>
·能不能异地购买保险2023
能不能异地购买保险买保险可以异地买,但是建议选择全国性的保险公司,全国性保险公司才可以进一步考虑异地买保险的事宜,通常情况下,全国性保险公司会在全国开设分支机构,提供“全国通”服务......
·关于盗墓判刑刑法中是怎么规定的
一、关于盗墓判刑刑法中是怎么规定的?1、《刑法》有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外......
·一、工伤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工伤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标准是什么?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
·担保公司法人法律责任都有什么?
我们您都知道公司的种类大小什么的都是不一样的,但是对于所有的公司来说都是有一个共同的地方的,那就是每一个公司都是有法人的。法人对公司是有法律责任还有相关的义务的。那么担保公司法人法......
·债权性土地使用权
债权性土地使用权拥有了土地使用权就意味着您可以合理利用土地了,您对土地使用权了解的可能不少,但是不知道您有没有听说过债权性土地使用权。和债权有关的土地使用权,其实简单的说,就是在......
·欠款怎么写才能在法律上生效
欠款怎么写才能在法律上生效欠条书写格式是有要求的,并不是随意的书写一张就具有法律效力,因为防止出现“莫须有”的债务,那么欠款怎么写才能在法律上生效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
什么情形的罪犯不得暂予监外执行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