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委托出版合同作品署名怎么写?

  委托出版合同作品署名怎么写?署名权作为著作人身权的一项权利,各国法律都有规定。对于什么是署名权,主要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是中国著作权法的第十条第(二)项之规定,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第二种观点认为署名权是指作者在自己创作的作品及其复制件上标记姓名的权利,又称姓名表示权。第一种观点,将署名权与作者身份权联系在一起,容易使人误将署名权等同于作者身份权。第二种观点注意到了署名权与作者身份权的区别,准确地把握了署名权的实质,即在作品及其复制件上标记姓名的权利,而不管这种标记出于什么目的。在理解署名权的含义时,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署名权的主体。署名权主体是作者,但作者不等同于创作作者的自然人。根据中国著作权法的第11条、第17条的规定,作者有三种情形:第一,创作作品的自然人;第二,被视为作者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第三,由委托合同明确约定而取得作者身份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作者这一概念也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广义的作者不仅包括一切文学、艺术、音乐、戏剧或科学作品的创作者,而且也包括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或广播组织;狭义的作者仅包括进行文学艺术、音乐或戏剧作品的创作人。因此,哪些人可以成为作者要由各国法律甚至国际公约来规定。另外,署名权与著作权主体也是两上不同的概念,这是因为作者并不等同于著作权主体。著作权包含有多种权利,其主体情况复杂,作者仅是著作权基本主体之一。除了作者之外,著作权主体还包括继承人、国际组织等。署名权可以独立于著作权其他权利而成为作者单独享有,故署名权主体并不等同于著作权主体。署名权的客体,主要有“作品说”与“人格利益说”两种。同意“人格利益说”。因为按照通说,人格权所要维护的是某种人格利益,署名权虽然属于民法上的人格权而不属于身份权,其理所当然应以某种利益为客体。这种客体是什么呢?应是“作者与作品的联系”,具体地讲就是作者对自我身份的公开进行控制。这体现了作者对其身份是隐瞒还是公开以及隐瞒或公开方式程度的意志自由隐私利益。署名权是个人的一项权利,可以进行公示,也可以选择不进行公示。但是在相关合同签署时一定要表示署名权,最终是属于哪一方,不能由出版社进行随意更改相关的署名权,以侵犯他人的相关作品的专利权益。一般来说,作者的署名权是不会因为代替出版而进行更改的。
  
  
  
总结:委托出版合同作品署名怎么写?署名权作为著作人身权的一项权利,各国法律都有规定。对于什么是署名权,主要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是中国著作权法的第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打架互殴会拘留哪一方?
      在很多的故意伤害罪的诉讼案件之中,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的错误认识的往往不够清晰,认为事情的起因都在对方身上,而不是自己先动手的,这就导致双方都坚持己见,总是为自己在辩护,然后发展为互殴......


·旅游纠纷解决机构是?
      旅游纠纷解决机构是?一、旅游起纠纷四大解决途径《旅游法》规定,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以下四种途径解决:双方协商;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


·离家出家属于遗弃家庭成员吗?
      夫妻吵架的时候,经常发生一方赌气离家出走的情况,有的离家出走的时间还比较长。我国法律规定,家庭成员之间不能遗弃,否则情节严重会构成遗弃罪,当事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对于遗弃行为的认定......


·电信诈骗常见手段
      电信诈骗常见手段随着科技的发展,在生活当中的诈骗犯罪也越来越多,诈骗者的手段也越来越多。可能一不小心,就会遇到诈骗行为,自己的钱财也会损失。那么针对电信诈骗常见的手段有哪些呢?下面......


·一、残疾赔偿金赔偿后误工费支持吗?
      一、残疾赔偿金赔偿后误工费支持吗?残疾赔偿金赔偿后就不再支持误工费了,误工费一般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的,定残之后就不支持误工费了。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一、武汉醉驾罚款标准是什么?
      一、武汉醉驾罚款标准是什么?酒精含量20mg~40mg/100ml或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驶入城市中心区域,暂扣1-2个月驾驶证,罚款300元;酒精含量60mg~80mg/100ml或一年内因饮酒驾车第二次被处罚的,暂扣3个月......


委托出版合同作品署名怎么写?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