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程序是怎么样的?具体有哪些步骤
司法鉴定在案件中经常出现,以提高破案的速度和准确性,申请司法鉴定也是要遵循司法程序的,有了司法程序就可以提高司法鉴定的质量,那么申请司法鉴定程序是怎么样的呢?下面介绍的是申请司法鉴定的具体程序。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规定,申请司法鉴定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委托;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二、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三、初次鉴定;
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四、补充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补充鉴定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指定原鉴定人进行,也可以指派其他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进行,补充鉴定文书是原鉴定文书的组成部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1)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
(2)原鉴定项目有遗漏。
五、重新鉴定;
对重新鉴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要求委托人提供与原鉴定材料相同的材料。重新鉴定仍在原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的,不能由原鉴定人承办重新鉴定的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2)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
(3)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
(4)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5)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6)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
六、复核鉴定;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书。
七、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司法鉴定人完成社会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后,应当出具司法鉴定文书。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文书的制作应当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要求。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两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八、出庭;
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司法鉴定人出庭时,应当出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依法实事求是的对鉴定结论的依据进行说明,回答与鉴定相关的问题。
有了程序,司法鉴定才能更有效更有质量的完成,司法鉴定要坚持公平公正的态度,合法的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严格按照鉴定程序,实事求是,司法鉴定程序是怎么样的?司法鉴定的程序是需要经过八个步骤,最后是出庭陈述鉴定结果。
总结:司法鉴定在案件中经常出现,以提高破案的速度和准确性,申请司法鉴定也是要遵循司法程序的,有了司法程序就可以提高司法鉴定的质量,那么申请司法鉴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
More>>
·不当得利诉讼的证明责任分配是怎样的?
不当得利诉讼的证明责任分配是怎样的?一、不当得利诉讼的证明责任分配不当得利的举证责任的争论主要聚焦在给付有无“合法根据”这一要件事实的举证分配上。对此我国法律并无明确规定,理论......
·丈夫欠信用卡拘留妻子是否有可能
便捷的信用卡消费模式导致很多人养成了一种盲目消费的习惯,刷卡的时候是感觉非常的惬意的,结果却是发现透支的额度早就已经超出了自身偿还的能力。生活中可能有些人就是偶然间才发现丈夫的信用......
·夫妻离婚抚养权官司怎么打
夫妻离婚抚养权官司怎么打一、夫妻离婚抚养权官司怎么打首先,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文化学历等一般差距不大,但这并不表示就没有差距,比如直接抚......
·随着机动车数量的增加
随着机动车数量的增加,尽管许多城市已实施限制数量的政策,但仍有许多车辆在路上行驶。个人驾驶技术问题和一些突发事件会导致交通事故增加。如果无法通过谈判达成相关的赔偿协议,则需要依法处......
·破产和破产清算的区别
破产和破产清算的区别和联系一、破产和破产清算的区别和联系普通清算是指公司自愿解散后,由公司股东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织,依法定程序自行进行清算。公司因章程规定的营业期......
·持有毒品多少才会构成犯罪
在我国只要与毒品有关的行为,不是违法的就是犯罪的。而其中,构成犯罪的话,当然对行为人的处罚也就是比较重的。就非法持有毒品来看,需要达到一定的数量才会构成犯罪,那到底持有毒品多少才会......
司法鉴定程序是怎么样的?具体有哪些步骤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