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非法拘禁罪抢劫罪的罪名批捕的条件是什么

  一、非法拘禁罪抢劫罪的罪名批捕的条件是什么?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二、被批捕后的流程有什么?
  
  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3、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4、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三、公安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规定,侦查机关对于侦查终结的案件做出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决定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犯罪事实清楚;
  
  (2)证据确实、充分;
  
  (3)犯罪的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
  
  (4)法律手续完备;
  
  (5)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同一个犯罪嫌疑人同时涉嫌构成非法拘禁罪和抢劫罪,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被数罪并罚的可能性很大。但是,批捕的条件适用于所有的刑事犯罪活动,而不是单独的针对抢劫罪或非法拘禁罪的。刑事案件的整个侦查过程其实都是一样的。
  
  
总结:一、非法拘禁罪抢劫罪的罪名批捕的条件是什么?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如果没有遗嘱房子如何分?
      如果没有遗嘱房子如何分?一、如果没有遗嘱房子如何分?如果没有遗嘱,应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新员工的入职手续如何办理?
      企业通过面试决定录用员工后,会为新员工办理入职手续,签署劳动合同。这样,员工就成为了企业一分子,工作的同时享受工资、社保公积金等劳动福利。对于员工而言,办理入职手续还是有些注意事项......


·五险一金从自己工资扣吗
      五险一金从自己工资扣吗用人单位统一给员工代交五险一金,但是五险一金的费用是自己工资里扣一小部分,公司交大部分,都是按照一定的比例。因此,对于五险一金,属于员工所要承担的部分,一般都......


·上海农村拆迁安置人口认定办法是怎样的?
      上海农村拆迁安置人口认定办法是怎样的?拆迁是我国当下社会热点,其成为热点有一定的原因,老百姓希望在拆迁得到实惠,拆迁方则急于求成,于是多方利益一时难以统一。除此以外,如何认定拆迁......


·行政处罚主观故意体现在哪些方面?
      行政处罚主观故意体现在哪些方面?行政处罚中的主观因素,是指违法行为人在实施违法行为时,主观上对行为和结果的认知状态。主观因素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主观因素可细分为......


·离婚诉讼起诉的材料包括哪些?
      离婚诉讼起诉的材料包括哪些?起诉离婚所需的材料如下: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注意:必须是原件,不可以是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身份证等上级机关审核完毕后便可归还给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


非法拘禁罪抢劫罪的罪名批捕的条件是什么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