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忽职守是刑事犯罪吗?
玩忽职守是刑事犯罪吗?
一、玩忽职守是刑事犯罪吗?
玩忽职守罪是刑事犯罪的一种,玩忽职守罪是属于没有履行职责造成的,但职务犯罪的罪名是比较多的,不止玩忽职守罪一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立案标准
2012年7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6人以上的;
2.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3.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1.造成伤亡达到前款第1项规定人数3倍以上的;
2.造成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3.造成前款规定的损失后果,不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致使损失后果持续、扩大或者抢救工作延误的;
4.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的;
5.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三、玩忽职守所造成的重大损失如何认定
一是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的财产损毁、减少的实际价值。这里的“财产损失”包括公共财产的损失,也包括私有财产的损失。
二是间接经济损失。是指由直接经济损失引起和牵连的其他损失,包括失去的在正常情况下可能获得的利益和为恢复正常的管理活动或者为挽回所造成的损失所支付的各种开支、费用等。
三是连续多次玩忽职守造成的损失如何计算的问题。在故意犯罪中,行为人在一定的时间内,连续实施同一种犯罪行为,其犯罪数额应当累计计算是没有异议的,但是玩忽职守罪作为一种过失犯罪,如果行为人在一定的时间内,实施了多次玩忽职守行为,而每一次造成的损失都够不上立案或定罪标准,是否可以累计计算损失数额,对此法律虽然没有明确规定。
但是可以根据行为人所从事的工作性质及其所履行的职责是否具有同一性来确定,如果行为人从事的是同一性质的工作,履行的是同一样的职责,那么其实施的玩忽职守行为性质就是相同的,其不履行职责的社会危害性就具有连续性,因此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当累计相加。
一般来说,玩忽职守罪都是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所进行触犯的罪名。如果涉及到玩忽职守罪的话,要看所造成的影响和事故的严重性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相关处理。一般来说是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情节严重的可能会处以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总结:玩忽职守是刑事犯罪吗?一、玩忽职守是刑事犯罪吗?玩忽职守罪是刑事犯罪的一种,玩忽职守罪是属于没有履行职责造成的,但职务犯罪的罪名是比较多的,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
More>>
·楼房土地使用证办理手续是怎样的?
楼房土地使用证办理手续是怎样的?购房者在买到商品房后要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按照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还需要办理商品房土地使用证。1、购房者在......
·遗嘱怎么才有效遗嘱只有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和条件设立
遗嘱怎么才有效遗嘱只有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和条件设立,才能保证遗嘱的有效性。有效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实质要件: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2、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事前防卫与假想防卫的区别是什么?
事前防卫与假想防卫的区别是什么?事前防卫与假想防卫的区别是什么?1、假想防卫,是指对实际上并不存在,仅是行为人主观上以为存在不法侵害进行的所谓防卫。假想防卫不是正当防卫,对于假想......
·信用逾期多久会入黑户
三个月。就是连续逾期三次。一般来说,逾期几天银行不会有任何动作。逾期满一个月也就是银行内部工作人员提醒,同时上报央行征信;逾期两个月,银行会上报省一级的信用卡中心,这时催收升级,同......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一定会判刑吗?
一、犯罪嫌疑人被批捕一定会判刑吗?犯罪嫌疑人被批捕不一定会判刑,还要经过审查起诉程序,确定是否提起公诉。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在7日......
·诉讼时效中断是不是只需要举证最后一次主张
诉讼时效中断是不是只需要举证最后一次主张?一般只需要举证最后一次主张即可。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主要是从实体法的角度对诉......
玩忽职守是刑事犯罪吗?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