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法律上怎样叫做私闯民宅

  法律上怎样叫做私闯民宅
  
  一、法律上怎样叫做私闯民宅?
  
  未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或者未经国家机关批准,私自进入并且拒绝离开,对于私闯民宅罪相关的立案标准如下:
  
  根据我国《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职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自然人未遵守法律规定,未经房主本人同意,强行入侵房主的住宅,给房主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了隐患;影响房主的居住和生活,具有以下行为的,则立案追究其法律责任。
  
  1、不遵循法律规定,强行侵入他人住宅,在房主的要求或者相关民警的批评教育下执迷不悟;拒不离开,给房主人身财产安全造成隐患,并影响房主的正常生活。
  
  2、不遵循法律规定,强行侵入他人住宅,并且在入侵期间对房主住宅内的私人物品进行毁坏,污损或者转移房主私人物品的,对房主的正常居住生活产生严重的影响。
  
  3、不遵循法律规定,未经过房主的同意,私自闯入房主住宅在里闹事,对房主生活产生了极其严重的影响的。
  
  4、不遵循法律规定,强行侵入他人住宅后将该住宅封闭;不允许房主踏入,导致房主无法正常入住自己的住宅的。
  
  5、不遵循法律规定,强行侵入他人住宅造成对房主人身财产安全产生威胁的其他严重后果的。
  
  私闯民宅罪的量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构成此罪的从重处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
  
  二、一审刑事案件审理时间一般是多久?
  
  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常见的审限应当在三至六个月。
  
  私闯民宅的概念应该是很好理解的,但是私闯民宅和入室盗窃这种行为的性质又不一样了。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私闯民宅的行为,对当事人的处罚一般就是5天左右的行政拘留,同时,对于私闯民宅者房屋产权人是可以行使正当防卫权的,但千万要把握好底线。
  
  
总结:法律上怎样叫做私闯民宅一、法律上怎样叫做私闯民宅?未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或者未经国家机关批准,私自进入并且拒绝离开,对于私闯民宅罪相关的立案标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受法律保护的利息在什么范围内
      在生活中,有些喜欢将存款拿去投资继而获得高额收益,有些人愿意将钱放在银行以求稳定,而居于它们之间的一些更喜欢将钱借给熟人,这样即比较安全,也能索要较高额的利息。那么,受法律保护的利......


·房屋买卖适用双倍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若一方存在违约行为或违法行为的话,则可能会适用双倍赔偿的罚则。但很多人其实分不清楚,到底在那些情况下房屋买卖适用双倍赔偿。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


·人身权的特征是什么,人身权有哪些
      人身权的特征是什么,人身权有哪些特征人身权其实就是与公民人身相关的权利,这是与财产权相对应的,同时这也属于法律保护的权利之一。在具体了解人身权之前,我们还是先来看看法律规定的人身权的......


·个体户营业执照办理需要几天个体户营业执照办理需要
      个体户营业执照办理需要几天个体户营业执照办理需要时间大概是15-30天,整个过程收费大概在500元左右,地区之间会存在一些差异。二、办个体户营业执照应提交的文件:(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


·一、一般给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年?
      一、一般给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年?抚养费需要一直给到子女成年为止,具体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需要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抚育费应定......


·使用权房转产权房如何办理?
      在生活中我们有时会遇到这样的情形,自己居住的房屋只有使用权却没有产权,通常也不影响什么,最大的不便之处在于,房屋产权不是自己的,便不能交易,当然还有一个隐患就是哪天产权有可能变成了......


法律上怎样叫做私闯民宅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