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重新申请笔迹鉴定时间是否有规定?

  一、重新申请笔迹鉴定时间是否有规定?
  
  重新申请笔迹鉴定时间是有规定的,申请笔迹鉴定是有时间限制的,向法院申请笔迹鉴定必须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鉴定人出庭作证同样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号,
  
  当事人申请鉴定,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鉴定的事项与待证事实无关联,或者对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
  
  二、 举证时限的一般规定
  
  1、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
  
  2、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
  
  3、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
  
  4、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5、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6、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7、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8、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在现实生活当中,尤其是一些民事方面的债权债务纠纷过程当中会进行当事人的笔迹鉴定鉴定之后的结果可能是存在着一些误差或者是作假现象,那么就会要求重新鉴定,但是这个时间是有一定的限制的,必须在完成举证之前来进行。
  
  
总结:一、重新申请笔迹鉴定时间是否有规定?重新申请笔迹鉴定时间是有规定的,申请笔迹鉴定是有时间限制的,向法院申请笔迹鉴定必须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劳动法加班工资是多少每小时?
      劳动法加班工资是多少每小时?加班工资多少钱一个小时是没有具体的规定;劳动法规定工资报酬规定如下:《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


·怎么鉴定立遗嘱人有无行为能力
      怎么鉴定立遗嘱人有无行为能力做民事行为能力鉴定,我国《继承法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订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


·小事故逃逸怎么处理能走保险的方法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没有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驾驶、被盗抢期间肇事等情形的,逃逸也可以走保险的。所以可以直接联系保险公司,向其说明事故情况。有下列情形......


·房东提前收回店面违约怎么处理?
      房东提前收回店面违约怎么处理?根据法律规定,房东违约的,租房人可以要求房东根据租房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因房东违约造成租房人损失的,租房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具体赔偿金额要根据租房人......


·不离婚可以要求分割财产吗
      可以,但必须具备特殊情形。夫妻共同财产并不必然遵循民间传统观念所认为的“密不可分”理念,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一、环境污染民事侵权的构成要件?
      一、环境污染民事侵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保护环境的规定污染环境的行为行为人须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且该行为违反国家保护环境的规定。在我国,有许多环境保护方面的......


重新申请笔迹鉴定时间是否有规定?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