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治安案件办理期限是多久?

  一、治安案件办理期限是多久?
  
  一般不超过30天,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30天以上。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
  
  二、有关规定
  
  (一)除具有下列情形的外,治安案件要不公开处理:
  
  1、涉及警务秘密的;
  
  2、涉及个人隐私的;
  
  3、当事人未满18周岁的;
  
  4、办案单位认为不宜公开处理的其他情形。
  
  (二)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投案以及其它行政主管机关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进行登记,并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1、对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2、对属于其它公安机关单位管辖的,应当在受理后的二十四小时内移送,并告知当事人;
  
  3、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事项,告知当事人向其它有关主管机关报案或者投案。
  
  (三)情节比较简单,事实清楚的案件7个工作日内办结,案情比较复杂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上述所限不包括听证,当事人伤情鉴定以及涉案物品估价时间;因特殊原因不能办结的向当事人作出解释。
  
  (四)将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案件的查办、复议、诉讼程序,以及裁决治安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告知当事人。
  
  (五)设立案件查处结果公开专栏,每周将所办治安案件的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布。
  
  (六)治安调解由办案民警主持,召集双方当事人参加,调解应制作调解笔录和《治安调解书》;公开调解的案件,允许群众旁听。
  
  1、适用治安调解的范围
  
  (1)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造成轻微伤害的;
  
  (2)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故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轻微的;
  
  (3)其他民间纠纷引起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轻微的;
  
  (4)违法行为造成伤害或损害,受害方要求赔偿损失,负担医疗费用的。
  
  2、治安调解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依法进行,调解前必须先立案并查明案件基本事实,分清当事人责任。
  
  3、调解以两次为限;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调解不成的,及时对违反治安管理人裁决治安处罚;对损害赔偿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赔偿的损失费或者负担的医疗费用是指由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造成的直接的经济损失,包括:因伤害造成误工的工资和奖金、损失的物品、治伤的医疗费、因伤害看病所乘合理的交通工具费以及公安机关认为应当赔偿的其他损失、费用,医疗费用以公安机关认可的医院所开具的收据为准(急诊除外)。被侵害人是城镇个体经营者、农民和其他无固定工资收入的人员,需要赔偿其误工收入的,以行为人所在县(市)区上年度人均收入为标准按时计算。
  
  (七)查处涉黄、涉赌、涉娼案件以及办理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中涉及刑事犯罪案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公安部《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治安案件的办理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和认定,如果对相关情况不能认定的,还应当结合实际的犯罪事实来进行调查取证,具体情况下应当根据实际的犯罪情况来认定,犯罪事实轻微的那么其办理的期限就越短。
  
  
总结:一、治安案件办理期限是多久?一般不超过30天,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30天以上。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强拆房屋国家赔偿规定是怎样的
      申请国家赔偿的这种情况不是只发生在刑事案件当中的,只要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权力,确实做出了有损公民权益的事情都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就比如说强拆,在没有征得公民同意的情况之......


·房产他项权证是什么用的?
      房产是重要的不动产,涉及到房产的证有房产证、土地证,不动产权属登记证,另外,有时候,还需要办理房产他项权证。那么,房产他项权证是干什么用的?这个是在办房屋按揭贷款的时候,交给贷款机构......


·什么情况下子女由母亲抚养
      什么情况下子女由母亲抚养一、什么情况下子女由母亲抚养根据我国婚姻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情况下,离婚时子女一般由母亲抚养:(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已作绝育手术或......


·申请执行抚养费的案件,是否适用申请执行时效的规定?
      从抚养费的性质来看,其属于具有财产利益内容的身份权请求权,且事关公序良俗和人的基本生存权利,事关未成年人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等弱势群体的利益保护;在抚养法律关系存续期间,给付抚养费......


·先缓刑还是先有期徒刑?
      先缓刑还是先有期徒刑会先执行缓刑,判两年有期徒刑,有三年的考验期。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没有犯新罪或者违反规定,考验期满了就不用执行两年有期徒刑。如果在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


·桐乡农村拆迁政策是什么?
      桐乡农村拆迁政策是什么?推进城镇一体化建设是促进经济发展和增加农村居民收入、实行现代农业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城市规划的这条路上,拆迁已经不再是个陌生的话题。面对拆迁,作为被拆迁者来......


治安案件办理期限是多久?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