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作出解除理由可以吗?

  一、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作出解除理由可以吗?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进行转租。主要依据为《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但根据《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16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即,此情形下出租人需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异议,主张解除;如果超过6个月仍未提出则推定出租人同意转租,出租人不能再以此为由主张解除租赁合同。二、如何解除房屋租赁合同1、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解除自双方当事人达自协议生效解除协议或在原合同中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发生后时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送达的通知到达对方时即解除。2、对于法定解除,当事人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通知对方的形式来得到实现。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据此,只要一方有第九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另一方就可以解除合同。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只要通知到违约方,合同即行解除。3、因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违约而导致租赁合同的解除,则须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确认。但在实际上,不论是哪种形式的解除合同,都往往会引起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在面临争议的情况下,当事人并不一定能达成一致,所以解除合同大多只能通过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来解决。值的注意的是在一当事人行使通知权时,被通知一方当事人如有导议则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申请,才有可能否定合同解除的效力,除非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作出另一方当事人解除合同的通知不生效的裁决,否则该合同已经解除。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没有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确认合同解除的效力而仍然行使原合同中的权利,就是其他独立法律关系中的侵权行为。例外的是,如果涉及诉讼或仲裁认定合同不解除,为了防止因恢复原状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应当规定在生效裁决作出前,合同不产生解除的效力。那么在租房后双方也是需要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租赁关系中写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承租人在租赁房屋的过程中出现了违反合同的行为后,也是会给出租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所以出租人是可以依法解除租赁关系的,如果是因为出租人擅自解除租赁合同也是需要支付违约金的。
  
  
  
总结:一、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作出解除理由可以吗?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进行转租。主要依据为《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申请国家发明专利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申请国家发明专利需要准备什么材料?1、权利要求书:说明要求保护的发明内容,该内容是指该发明的实质性技术特征。2、说明书摘要:概括说明该发明(300字以内)。3、说明书:说明本发明所属技......


·一、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辞职吗?不可以,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具体来说,按公司流程办理完工作交接,要求用人单位为你出具离职证明......


·车辆划痕险多少
      车辆划痕险多少钱保费?一、划痕险保费开展划痕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也主要是针对新车和三年内的准新车。1、划痕险赔付限额一般是2000元或者5000元,可累计赔付,累计超过2000元,保险合同自动终......


·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为___________
      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为_______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二、工作内容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第三条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的技术标准。三、劳动保护和......


·一、买卖不破租赁租赁物被没收还可以适用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租赁物被没收还可以适用吗?不可以适用,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人民法院查封的不动产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查封是指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将作为执行对象的财产加贴封条予以封存......


·一、外地人添加买房子政策?
      一、外地人添加买房子政策有哪些外地人天津买房子政策有哪些,首先要有认定标准,在天津缴纳养老保险超过3年的,如果因中途工作变动,养老保险停交不超过3个月的,个体工商户,除了完税证明外......


一、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作出解除理由可以吗?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