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标准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在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中又包含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标准,相信您会想对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标准及其法律依据有所了解。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说明一下。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定义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相关法规定为“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第十八条规定了死者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交通事故死亡十六项赔偿项目
  因此这些赔偿项目如下:
  交通事故死亡可以主张的赔偿赔偿费用
   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费用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如果存在抢救和治疗)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营养费
   8、因死亡支出的必要费用丧葬费
   9、近亲属交通费
   10、近亲属住宿费
   11、近亲属误工费
   12、因死亡丧失的收入损失死亡赔偿金
   13、被抚养人生活费
   14、近亲属的精神损失精神抚慰金
   15、财产损失物质损失赔偿金
   16、维护权利的损失律师费、调档费等
  以上就是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标准的大致内容,其中有些内容要参考人员所在地的具体的相关规定会有所不同。因此,当事人在计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多少会参照上一年政府的相关数据来进行确定。想了解
总结:在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中又包含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标准,相信您会想对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标准及其法律依据有所了解。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说明一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刑诉法取保候审哺乳期是否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是法治社会,如今也有很多不完善的法律来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法律是严肃而严格的但是也体现出人道主义,对于特殊情况也有特殊的处理方法,为保障特殊人群的合法......


·公司注册资金认缴和实缴的区别包括什么
      认缴制与实缴制的主要区别是:1、性质不同,认缴制不用再验资,股东对所认缴的资本负法律责任;实缴制必须出资验资,把资金冻结在开户行,验证资本金。2、意义不同,认缴制方便了创业人员创业,......


·适用于不动产担保权主要是什么类型?
      适用于不动产担保权主要是什么类型?一、适用于不动产担保权主要是什么类型?不动产是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财产,如土地、房屋、探矿权、采矿权等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


·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构成
      1、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主体较复杂,可以是经营者,也可以是非经营者,还包括商业秘密权利人的雇员等。2、行为人在主观上有明显的故意和过失,而且在通常情况下是故意实施侵权行为的。3、行......


·检察院不批捕后能放人了吗?
      一、检察院不批捕后能放人了吗?可以放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1、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


·征收鱼塘,种鱼和鱼苗的未来损失给补偿吗?
      征收鱼塘,种鱼和鱼苗的未来损失给补偿吗?  一、征收鱼塘,种鱼和鱼苗的未来损失给补偿吗?  在鱼塘被拆除之前,被征收人可以自行捕捞种鱼和鱼苗,不会产生鱼的损失;鱼苗年产值属于将来......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标准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