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对拆迁补偿方案有意见可以提吗?不采纳怎么办?

  一、对拆迁补偿方案有意见可以提吗?不采纳怎么办?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部门制订征收补偿之后后,市、县级人民政府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征收公众意见。  如果认为自家房屋拆迁补偿评估过低,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解决:  1、可以双方协商,求助政府部门进行调解;  2、可以向上一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3、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不管是采用哪种方式,建议大家一定要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来解决争议。  二、对房屋征收补偿不满意怎么办?  对于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补偿问题,法律也有明确的规定。在评估阶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需要说明的是,对于拆迁补偿款项是和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区位、建筑结构、装修装饰、具体用途等因素相关的,如果对拆迁补偿的数额有异议,最好在评估阶段就及时沟通。  三、拆迁非居住房屋怎么补偿  1、拆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的企业所有的非居住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  2、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  3、其他补偿: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下列费用:  (1)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  (2)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3)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  4、其他非居住房屋、居住房屋附属的棚舍,以及其他地上构筑物的补偿,按照当地有关地上附着物标准执行。
  
  
  
总结:一、对拆迁补偿方案有意见可以提吗?不采纳怎么办?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部门制订征收补偿之后后,市、县级人民政府对征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一、再婚对抚养权的影响大吗?
      一、再婚对抚养权的影响大吗?再婚对于抚养权并不会有所影响,不过只要满足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即可对抚养权进行变更,当然双方协商一致的话是可以直接进行抚养权变更的。再婚还会拥有孩子抚养......


·发病危通知书的情形有哪些
      在临床医学上,以下患者最易收到病危通知书:1、老年人:很多老人有心脏病、高血压、冠心病及老慢支等陈旧性疾病,一旦发病,病情变化迅速。2、婴幼儿:对于婴幼儿,特别是高烧等疾病,发病迅速......


·刚解除老赖可以办信用卡吗
      不可以,一般逾期时间长了,不论是否上了黑名单,都会在还清所有欠款后五年,消除征信不良记录,也就是说即使已经还款,只要有过征信不良记录,都会保留五年。虽然履行了,但还是要记录5年的。和......


·离婚协议书里的债权债务应该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里的债权债务应该怎么写离婚协议涉及到债券债务怎么写?(1)在财产问题上,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共同财产具体数目的查明,分割某些财产的法定手续等等;(2)在子女问题上,涉及到合......


·发票开出多久可以认证
      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


·公司股权变更合同范本
      公司股权变更合同范本一、公司股权变更合同范本怎么写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下简称“目标公司”)是由转让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投资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其注册资本为____万美元,......


对拆迁补偿方案有意见可以提吗?不采纳怎么办?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