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强制执行中的买卖不破租赁是否能够主张?

  一、强制执行中的买卖不破租赁是否能够主张?
  
  强制执行中的买卖不破租赁是能够主张的,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租赁在先,抵押权人实现抵押财产时不应影响租赁关系的存续,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抵押财产的受让人应承担抵押物上的租赁负担,因此抵押财产的变现将会受限,不利于抵押权人的权益。
  
  确定房屋租赁权和抵押权孰先孰后的裁判标准,应以承租人实际占有、使用租赁物为准
  
  租赁权作为物权化的债权,应以承租人对租赁物实际占有、使用作为设立的时间,本案中,利群担保公司是在2005年4月开始营业,“实际占有、使用”该诉争房屋,可以推定租赁权设立的时间应为2005年4月利群集团淄博购物广场开业前。所以,承租人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后,应尽早的搬入;抵押权人在接受抵押财产设定抵押时,既方便又能保护自身权益的方法,是到抵押房屋了解下实际占有、使用的人是否是抵押人。
  
  若抵押在先而租赁在后,因不动产的抵押登记是抵押权成立的生效要件,具有公示效果,且抵押人在出租抵押物时应该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对于执行程序中,租赁房屋需要被强制执行时,承租权应该让位抵押权人所享有的抵押权益,承租人的损失可以向出租人主张违约损害赔偿。
  
  诉争房屋的买受人,可能因“买卖不破租赁”原则,而不能实际使用房屋。
  
  买受人取得房屋嗯,所有权后,因转让房屋上有长期租赁关系存在,买受人虽享有房屋所有权却落得不能实际使用的尴尬处境。所以在购买房屋时,买受人应实地了解房屋是否已被租赁。
  
  二、相关法律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担保法》第四十八条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十五条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
  
  以下为该案在最高法院审理阶段关于该事项分析的“本院认为”部分关于“承租人因租赁权设立先于抵押权在拍卖租赁物时可主张保持现状”的详细论述和分析。
  
  现在社会如果借款那么需要设定一个抵押,最常见的就是利用房屋来进行抵押,而抵押权如果设立在租赁之后,那么抵押权的行使是千万不能够影响到租赁者的合法权益的,如果法院对房屋进行强制执行的话,那么其中可以利用这个买卖不够租赁规则来进行抵抗。
  
  
总结:一、强制执行中的买卖不破租赁是否能够主张?强制执行中的买卖不破租赁是能够主张的,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企业融资方式比较的内容是怎样的?
      融资指的是一个企业筹集资金,然后扩大经营规模进行再生产,从而使整个公司更加的有活力的进行发展,这对于整个公司来说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所以企业进行融资的话,是非常有必要的,很多人想了......


·打架致人轻伤调解时限是多久?
      打架致人轻伤调解时限是多久?打架是一项极其危害社会和谐安定的事件,往往能够导致轻伤,重伤,致残甚至死亡。您严重的情况会涉及刑事案件,那么打架致人轻伤调解时限是多久?只有在规定的时......


·无土地使用权转让房产可以吗?
      无土地使用权转让,房产证和土地证密不可分,如果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对土地没有使用权,土地被征收或者侵占时,得不到合法补偿,房屋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应当有房产证,土地使用证,......


·监护人和监护权的区别是什么
      监护人和监护权的区别是什么监护人与监护权的区别就是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而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


·嫌疑人进看守所多长时间批捕?
      一、嫌疑人进看守所多长时间批捕?进看守所意味着已经被采取强制措施了。看守所是暂时限制人身自由的地方,一般是刑事拘留,逮捕后关押在看守所。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


·旷工离职有工资吗
      只要员工为他们工作,那么不管他们如何离开工作岗位,公司都必须为他们的员工付钱。即使员工有严重违纪行为并解雇员工,公司也只能扣除部分奖励待遇,但不能扣除员工的劳动收入。如果公司拒绝支......


一、强制执行中的买卖不破租赁是否能够主张?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