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权在后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适用吗?
一、租赁权在后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适用吗?
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生效的前提就是合同在有效期内,因此租赁权在后不适用,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条件有:
其一,原房屋租赁合同仍然有效;
其二,租赁物已交付于承租人;
其三,出租人将租赁物所有权让与第三人。
特别是租赁物必须以交付承租人使用,作为租赁产生物权性质之法律后果的公示形式,只有如此,承租人才能据此对抗租赁物新的所有人,行使其合同 权利。所以买卖合同终止的情况下是不适用于买卖不破租赁的。
二、破产财产处理过程中的限制适用
破产企业的房屋建筑作为破产财产,必然要进行拍卖或变卖,所有权肯定会发生变化;以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也属于破产财产,其权属同样会发生变化。在破产案件中,对于破产企业以其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或者土地对外签订的租赁合同在破产宣告时尚未履行完毕的,在破产财产处理过程中,一般应限制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其理由在于:
(1)若适用该原则,那么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将导致租赁债权的实现或清偿不仅优先于第一顺序的破产企业结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及第二顺序的破产企业结欠税款,而且优先于同为第三顺序的其他破产债权,甚至这一租赁债权将会得到完全实现或全额清偿,这有悖于破产法的基本制度和分配原则,亦违反了公平公正的民法基本原则;
(2)在许多破产案件中,特别是国有或集体企业破产案件中,将房屋建筑物结合破产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整体转让进行变现的情形较多。若适用该原则,那么租赁合同继续有效,购买人可能会考虑自己购买的土地因附着有租赁关系,不利于自己的开发利用,由此影响破产财产的变现。
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适用,必须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处理,如果不符合相关条件的,则是不可以适用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具体情况下,我国法律上对不适用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相关事项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应当结合相关规定对具体情况进行认定。
总结:一、租赁权在后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适用吗?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生效的前提就是合同在有效期内,因此租赁权在后不适用,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
More>>
·一、工亡职工精神损失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工亡职工精神损失赔偿标准是什么?工亡职工精神损失赔偿标准是根据具体的精神受到的损失的情况来进行一个赔偿,一般情况下在进行精神损失方面的认定的时候,他都是非常的严格的,所以这方面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门,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保险......
·一、受害方在交通事故次责怎么处理赔偿的?
一、受害方在交通事故次责怎么处理赔偿的?交通事故中如果是次要责任,则本方损失额度只能够索赔总损失额度70~80%,并且需要承担其他损失方的20~30%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中如果是无责任方,......
·夫妻之间隐瞒工作条违法吗?
夫妻之间隐瞒工作条违法吗?夫妻之间隐瞒工作条不违法,但是如果是离婚过程当中存在着隐瞒的情况,是非法的行为。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处理有以下几点可......
·一、交通事故发生人伤的诉讼时效为多久?
一、交通事故发生人伤的诉讼时效为多久?1、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第137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
·私募基金资金规模有上限吗?
私募基金资金规模有上限吗?一、私募基金资金规模有上限吗私募基金(PrivateFund)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体募集的资金。与之对应的公募基金(PublicFund)是向社会大众公开募集的资金。1、基金......
一、租赁权在后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适用吗?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