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国有出让与国有划拨的土地使用证补偿区别有哪些?

  国有出让与国有划拨的土地使用证补偿区别有哪些?划拨的不给补偿,出让的必须补偿,具体标准以文件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可见,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才需要给使用权人发给土地使用证,发证机关为县级或者市级土地管理部门。二、划拨土地使用权主要特征有哪些?1、公益目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只适用于公益事业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对此《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3条明确只有下列建设用地才可以适用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1)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2)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从上述规定来看,在制度设计上,我国已经将划拨土地使用权定位在公益事业和国家重点工程建设上。2、行政行为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3、无偿性划拨土地使用权直接由政府的批准行为产生,在交纳征用补偿安置费后即可取得土地使用权,不需要向国家交纳出让金和签订任何合同。只是需要进行登记以确定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并表明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4、无期限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2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住房用地70年,到期后有偿使用。综合上面所说的,土地使用证一般就是证明土地所有人而重要的文件,这种凭证一般是国有出让和国有划拨出让都是会进行颁发的,在对于两者的区别也是特别大的,但不管是有偿还是无偿只要都是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条款来进行处理,
  
  
  
总结:国有出让与国有划拨的土地使用证补偿区别有哪些?划拨的不给补偿,出让的必须补偿,具体标准以文件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骗婚请律师需要多少钱?
      骗婚请律师需要多少钱?骗婚请律师是先给费用吗?一、骗婚请律师需要多少钱?具体多少钱是需要与律师进行协商的。常见的有按件收费:⑴ 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


·醉驾初犯怎么判
      醉驾初犯怎么判处拘役,并处罚金。醉驾初犯,构成危险驾驶罪,对应的量刑标准是拘役,并处罚金。如果同时还构成了其他犯罪,那么要按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例如构成交通肇事罪的,那么量......


·现在很多人都会选择来做个体商户来赚钱
      现在很多人都会选择来做个体商户来赚钱,那么成为个体户是需要注册和办理的,那么如何到工商局作为个体户办理程序了?下面就由本站我们来为您解答个体户如何办理营业执照?希望能够为您带来相关的......


·在离婚诉讼案件中
      在离婚诉讼案件中,当法院判处孩子归女方抚养时,男方则需要支付赡养费。但是,也会有特殊的情况发生,男方没钱支付抚养费。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男方没钱支付抚养费但有房子,我们该怎么做?本站我......


·窝藏罪既遂法院一般怎么判刑?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主要指窝藏、包庇多人的;多次实施窝藏、包庇行为的;窝藏、包庇罪行极其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等。......


·员工辞职不批怎么办
      问清楚公司为什么不批准离职,如果是没有人交接,可以谈自己先请假,等找到交接人再回来办理交接手续,一般公司都会同意的,很多公司领导动作慢,所以需要慢慢磨磨就给办了。如果公司没有给你安......


国有出让与国有划拨的土地使用证补偿区别有哪些?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