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强奸妇女罪与拐卖妇女罪哪个严重?

  强奸妇女罪与拐卖妇女罪哪个严重?
  
  一、强奸妇女罪与拐卖妇女罪哪个严重?
  
  从量刑起点看,拐卖妇女罪的标准更高,处罚力度很大,但是这两者犯罪都是严重刑事犯罪。
  
  1、《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2、犯拐卖妇女罪,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拐卖妇女集团的首要分子;
  
  (2)拐卖妇女三人以上的;
  
  (3)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4)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二、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必须是违背了妇女的真实意愿。
  
  判断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是否违背妇女的意志,要结合性关系发生的时间、周围环境、妇女的性格、体质等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不能将妇女是否反抗作为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愿的惟一要件。
  
  2、行为人必须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这里所说的“暴力”手段,是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施以殴打或人身强制等危害妇女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段:“胁迫”手段,是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施以威胁、恫吓,进行精神上的强制,以迫使妇女就范,不敢抗拒的手段。
  
  综上所述,妇女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强奸妇女和拐卖妇女都是刑事犯罪,嫌疑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两者的社会危害很大,其中拐卖妇女更严重些,其对应的量刑标准也高,只要构成本罪,犯罪分子最少会被判五年有期徒刑。
  
  
  
  
  
总结:强奸妇女罪与拐卖妇女罪哪个严重?一、强奸妇女罪与拐卖妇女罪哪个严重?从量刑起点看,拐卖妇女罪的标准更高,处罚力度很大,但是这两者犯罪都是严重刑...#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可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是什么?
      男女双方结婚应该出于自愿,婚姻自由是婚姻法确定的基本原则。有时候,双方结婚,完成婚姻登记后,被有关部门认定为婚姻无效或者可撤销婚姻。只有符合一定情形的,一方当事人才能向法院提出撤销......


·暖通工程质量验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暖通工程质量验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暖通工程在建筑工程中是十分重要的一环,它的施工质量好坏涉及到之后业主在使用空调、地暖等过程中是否会发生质量问题。因而暖通工程施工结束之后,应按照一......


·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缓刑期间又犯罪怎么判刑
      公民在实施犯罪行为后,会受到相应的刑罚处罚,其中,最严厉的刑罚当属死刑,而缓刑则是相对而言比较轻刑罚处罚。根据法律的规定,对犯罪分子适用缓刑的条件有哪些呢?对于已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


·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应注意哪些问题
      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应注意哪些问题一、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应注意哪些问题1.扶养人应是遗赠人的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组织。2.遗赠人处分的财产是否为个人所有,有无债务。3.......


·案件移送管辖多久可以开庭?
      案件移送管辖多久可以开庭?移送管辖后开庭时间由法院确定,通常在立案后二十天左右;诉讼费根据诉讼请求的标的额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一审人......


·车刮花了怎么报保险2023
      车刮花了怎么报保险1、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进行报案,大致说清楚自己车辆的情况。2、保险公司的查勘人员到达现场后,会对事故的原因、性质和损失情况等进行确认。有些小刮蹭的事故,保险人员......


强奸妇女罪与拐卖妇女罪哪个严重?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