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假想防卫防卫不适时的区别是什么?

  假想防卫防卫不适时的区别是什么?
  
  假象防卫是主观上没有防卫认识,客观上有防卫结果,是行为人主客观没有一致。防卫不适时是防卫不是在现实、紧迫、危险的状态下进行的,有事前防卫和事后防卫两种。那么,假想防卫防卫不适时的区别是什么?跟着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假想防卫防卫不适时的区别是什么?
  
  
  区别:
  
  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对于假想防卫,应当根据认识错误的原理予以处理,有过失的以过失论,无过失的以意外事件论。
  
  防卫不适时,是指在不法侵害行为尚未开始,或者已经结束的情况下,对不法侵害者实行的防卫行为。总的来说,防卫不适时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因而不具备正当防卫的性质,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二、防卫不适时包括哪些?
  
  防卫不适时包括两种不同情况:
  
  一种是事前防卫或事前加害。这是在侵害还未开始时,或尚未面临不法侵害的直接威胁时进行的防卫。
  
  另一种是事后防卫或事后加害,或迟误防卫。这是在侵害结束之后实行的防卫。
  
  事后防卫包括两种不同情况:
  
  一种是故意的事后加害,即明知侵害已经终了而继续防卫,加害于侵害人,这在主观上是故意的,是一种报复侵害行为。例如:甲对乙实行正当防卫,乙受伤,已丧失继续侵害的能力。甲见乙未死,又继续对之加害,将乙打死,这就是报复加害,应按故意杀人罪处理。
  
  另一种是认识错误的事后加害,即是应该预见而没有预见不法侵害已经停止,仍继承进行防卫。对这种情况,应按照事实认识错误的原则处理。根据当时的主客观条件,如果防卫人主观上有过失,应负过失犯罪的责任,如果防卫人主观上没有过失,则不负刑事责任。
  
  三、正当防卫的条件是什么?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它应该符合五个条件:
  
  1、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2、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3、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
  
  4、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5、对不法侵害行为人,在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时,所造成损害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行为人在遭受不法侵害的紧急状态下是可以采取正当防卫措施的,而由于防卫所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果在法定范围内,那么就应当属于是正当防卫,行为人不承担民事或者是刑事责任,但是如果行为人防卫过当、假想防卫、防卫不适时或者是防卫挑拨的,就应当承担责任。
  
  
  
  
  
总结:假想防卫防卫不适时的区别是什么?假象防卫是主观上没有防卫认识,客观上有防卫结果,是行为人主客观没有一致。防卫不适时是防卫不是在现实、紧迫、危...#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劳动合同违约金数额如何确定
      (一)违约金的数额的设定都要求应当遵循公平原则,根据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等因素合理确定。(二)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违约金最多不得超过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工资总额。但是,约定的违约金......


·现在网络金融诈骗能追回吗?
      很多人在网络上被骗钱以后觉得不多算了,有的想的是觉得麻烦也就算了,这导致网络上的诈骗越来越猖獗,所以很多网络上的诈骗甚至还是直接打电话进行资金交易或者冒充国家机关,那么关于现在网络......


·母亲放弃抚养权还能要回来吗
      离婚的时候除了要处理财产分割的问题,对于有孩子的还要处理好孩子抚养权的问题,这也是对孩子的负责。有些放弃了抚养权的母亲又试图要回孩子,但是母亲放弃抚养权还能要回来吗,这也是很多母亲......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等级收如何规定的?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等级收如何规定的?单位工程、分布工程以及分项工程是较为常见的三类子工程,我们知道所有的工程在完工后,都必须按照既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之后,才能交付使用的,为了节省......


·信用卡诈骗罪30万判几年?
      犯罪分子的诈骗方式有很多,让我们防不胜防,受害者总是在不经意间逐渐落入骗子的圈套。三十万是一笔数额特别巨大的款项,不是一般家庭都可以承担得起的,如果信用卡被透支三十万,持卡人的心情......


·刑法中的绑架罪条文有哪些内容?
      刑法中的绑架罪条文有哪些内容?刑法中的绑架罪条文规定的是指勒索财物或者扣押人质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


假想防卫防卫不适时的区别是什么?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