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班费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关于加班费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劳动人员有休息的权利,如果企业要求劳动者进行加班就需要与他们进行协商才可以,在双方之间没有异议的情况下, 按照加班的时间计算加班费就可以了。人们为了生活,有的时候不得不选择加班争取更多的利益,但是还是需要我们安排合理的休息时间。
总结:关于加班费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
More>>
·什么是遗弃致死罪,应该怎么处罚?
近年来,在司法实践中不乏遗弃罪的案例纠纷。所谓遗弃罪是指有抚养或赡养义务人主观上抛弃到了没有自主生活能力的人,且会影响到被抛弃者的生命安全。为了使老有所终、幼有所样,国家相关部门颁......
·轻伤立案了被害人可以自诉吗
不可以,对于轻伤案件,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但是对方逃跑下落不明的,受害人不可以自诉。如果公安机关已经立案的,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所规定的四种自诉案件类型,不可以自诉。自诉......
·借款协议非法集资是否有效?
最近有很多人关注非法集资的问题,因为非法集资作为一种非法行为,在商业合作或其它方面会造成不小的隐患,给借款双方都造成困扰,比如借款协议非法集资这一问题,是否会认定为借款协议有效?而认......
·犯罪构成的客观条件是必须要存在的吗?
犯罪构成的客观条件是必须要存在的吗?一、犯罪构成的客观条件是必须要存在的吗?必须要存在的;犯罪客观要件,法律术语,是刑法规定的,它说明某种犯罪是通过什么行为、在什么情况下对刑......
·一、没有结婚情况下退彩礼吗?
一、没有结婚情况下退彩礼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
·单位辞退员工用书面通知可以吗?
单位辞退员工用书面通知可以吗?一、单位辞退员工用书面通知可以吗?是可以的。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辞退员工不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口头无效。《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
关于加班费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