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假冒伪劣产品的诉讼期是怎样的

  假冒伪劣产品的诉讼期是怎样的假冒伪劣产品的诉讼期为两年,对于我国目前的诉讼时效一般案件规定的都是两年,会从当事人购买假冒伪劣产品进行计算,对于使用不真实商标,质量低劣的产品都应该进行举报。诉讼中假冒伪劣产品的认定是: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从而使客户、消费者误以为该产品就是被假冒的产品。伪劣产品是指质量低劣或者失去使用性能的产品。假冒伪劣商品中有些虽然有使用价值,但是他们都一律不能算商品,因为他们不能像普通商品那样正常交易,或者它们没有包含社会必要劳动,它们即使含有少量劳动,但那不是一般意义的社会必要劳动,而是为了获取非正当利益为了不等价交易而花费的劳动,它甚至可能是产生危害的一种劳动,因此它不能得到社会承认 (即使交易发生,那是因为购买者不明真相,消费者是不会买假货的),是没有价值的。没有价值的东西当然不是商品了。我们这里说的是假冒伪劣,不包括残次品。二、 可以认定假冒伪劣商品的五种证据1、检验报告鉴定报告分为质检部门的检验报告和商品生产厂家的检验报告。一般情况下,工商执法人员只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涉案商品抽样送检,两种检验报告得出的“送检商品属不合格或者假冒商品”的结论都可以直接作为认定假冒伪劣商品的证据。但是,工商执法人员在依据商品生产厂家的检验报告认定商品质量时,要严格审查其他有关证据,防止商品生产厂家受不正当利益驱使出具虚假的检验报告而影响案件质量。2、上级工商部门的检查通知目前,所有的企业都非常重视本企业产品的打假维权,企业一旦在市场上发现假冒本企业的商品时,会立即向当地工商部门进行举报。上级工商部门一经查证属实,在必要的情况下,就会下发检查“通知”,要求下级工商部门对被举报商品进行查处。在这种情况下,行政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只要发现涉案商品属于“通知”所指的问题商品时,就可以直接认定该商品属于假冒伪劣商品。3、商品包装、装潢等与正品的显著差异由于制造工艺、技术等因素的影响,一般情况下,假冒伪劣商品的包装、装潢等和正品的包装、装潢等都会有所差别,执法人员只要将两种标识(物证)进行证据固定,并指出两种标识之间的显著差异,就可以证明该商品属于假冒伪劣商品。4、现场检测报告目前,大多数工商部门都配备有食品快速检测箱,在一些经济条件好的地区还配备有检测车等检测设备。在办案过程中,工商执法人员对一些涉案商品可以使用检测设备进行现场检测,而检测结果可以作为认定假冒伪劣商品的直接证据。5、主动承认违法事实的询问笔录对于一些案值小,违法情节轻微,且涉案商品的包装、装潢等和正品标识差别小,工商部门检测设备无法进行现场检测,抽样送检也价值不大的案件,如果对涉案人员进行询问时,有两个以上人员主动承认涉案商品属于假冒伪劣商品,该证据可以作为认定假冒伪劣商品的直接证据。综上所述,对于假冒伪劣产品一直是工商行政部门关注处理的,而假冒伪劣产品的存在很容易给他人的人身健康安全造成影响,而造成的后果就是需要相关负责人承担的,公安机关也会进行立案侦查。
  
  
  
总结:假冒伪劣产品的诉讼期是怎样的假冒伪劣产品的诉讼期为两年,对于我国目前的诉讼时效一般案件规定的都是两年,会从当事人购买假冒伪劣产品进行计算,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诈骗罪相关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针对一些比较常见的犯罪,我国除了在《刑法》中对具体的量刑标准作出了规定外,同时也出台了相应的司法解释,为的就是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可以更好、更公正的作出判决。那诈骗罪相关司法解释是怎......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补偿标准会加1吗?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补偿标准会加1吗?合同到期后,公司强行辞退其补偿标准是加1的,这时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特别是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南京市经济发达,但是也存在不少住房困难群体;为此,政府出台了
      南京市经济发达,但是也存在不少住房困难群体;为此,政府出台了相关的公租房政策。可是,由于相关知识的来源有限,很多人对南京公租房的具体规定不太清楚。那么,南京公住房如何申请,申请条件......


·怎么处理劳务派遣合同纠纷
      怎么处理劳务派遣合同纠纷在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了劳务派遣关系后,也是应当签订一份劳动派遣合同的。您知道在我国劳务派遣的方式有哪些吗?而要是就劳务派遣合同产生了纠纷的话,又该如何解决......


·污水处理工程承包合同的范本是怎样的
      污水处理工程承包合同的范本是怎样的近年来,随着我国科教文卫事业的飞速发展,国家也越来越关注对环境的保护,在日常生活中,人们总会遇到破坏环境的行为,这时就需要进行处理,根据我国法律......


·交通事故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很多时候发生的交通事故多少都是会造成点损害的,具体包括了人身方面和财产方面的损害,针对不同的损害,在具体做出赔偿处理的时候很多是不一样的。但在赔偿方面我国是做出了范围限制的。那到底......


假冒伪劣产品的诉讼期是怎样的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