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假冒伪劣商品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假冒伪劣商品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假冒伪劣商品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假冒伪劣商品的法律后果是会被判处罚金以及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处15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有关假冒伪劣产品的法律规定主要有哪些?
  
  1、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第五十六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七)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
  
  经营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第五十七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任何销售伪类产品的行为,都已经触犯了刑事法律的规定,实施该违法行为的民事主体,一定会被要求按照按照伪劣产品的销售额来确定具体需要支付的罚金,以及决定具体会被判处执行有期徒刑的年限。销售伪劣产品被判处的罚金,属于惩罚性的罚金。
  
  
总结:假冒伪劣商品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一、假冒伪劣商品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假冒伪劣商品的法律后果是会被判处罚金以及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没有期限
      没有期限,也就是说会一直存在,只有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才会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无效婚姻和离婚的区别有哪些?
      无效婚姻和离婚的区别有哪些?无效婚姻与离婚仍然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法律制度,区别在于:第一、基本功能不同。离婚是法律允许当事人摆脱婚姻的效力即婚姻的拘束力的一种手段或行为,它是当事人自......


·一、先出租后抵押房屋买卖不破租赁能成立吗?
      一、先出租后抵押房屋买卖不破租赁能成立吗?先出租后抵押房屋买卖不破租赁能成立,租赁合同先于抵押权的设定,抵押权实现后,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如果抵押权先于租赁合同......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包括什么材料?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包括什么材料?一般需要提交肇事司机的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复印件,交通事故认定书、死者的尸检报告、火化证明、居民医学死亡证明、医院的死亡小结、安葬证明、户口本、......


·一般打架致人轻伤赔偿项目主要有哪些?
      一般打架致人轻伤赔偿项目主要有哪些一、一般打架致人轻伤赔偿项目主要有哪些赔偿项目主要是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费......


·一、交通事故没有受伤赔偿误工费吗?
      一、交通事故没有受伤赔偿误工费吗?一般无人受伤是不需要赔偿误工费的,如果对方的车辆是运营车辆,是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假冒伪劣商品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