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对误工费的认定怎么进行?

  一、对误工费的认定怎么进行?认定的依据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收入的,就应当由赔偿义务人赔偿相应的误工费。对于误工费的赔偿的裁判依据主要体现在:1、《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2、《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二、误工费损失的赔偿范围都有哪些?误工费的赔偿范围实际上就是误工损失的范围。是指受害人因暂时丧失或减少劳动能力而无法从事正常工作或劳动所导致的收入损失。实践中主要表现为因无法从事原有的工作或劳动而遭受的实际收入的损失和因丧失一个确定的工作机会而遭受的收入损失以及受害人为避免收入损失而支出的相关费用。在司法审判实务中,为了使受害人在治疗期间仍能够维持基本的收入状况,一般将误工损失的认定为受害人的整体收入状况为依据,而不应将基于一时一地的劳动合同的报酬认定为误工损失。但如果这种临时性、随机性的劳务收入构成受害人收入的主要来源的话,由于此类收入的不固定性,应将此类受害人确定为无固定收入者,并按无固定收入者的误工费计算标准予以计算。只要非因受损害人本人的责任而造成人身损害的,事故的责任方就应当赔偿受害人的误工费,所以在交通事故或者是其他的事故中,肇事方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此时不仅要赔偿误工费,还要赔偿医疗费等,如果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
  
  
  
总结:一、对误工费的认定怎么进行?认定的依据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收入的,就应当由赔偿义务人赔偿相应...#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民事案件的辩护词需要交到法院吗?
      一、民事案件的辩护词需要交到法院吗?民事案件的辩护词需要交到法院,被告(被上诉人)的辩护词(答辩状)有何没有,交不交到法院并不影响案件审理的。不交到法院的理由一般都是没有必要让对方当事......


·交通肇事罪会判实刑吗?
      一、交通肇事罪会判实刑吗交通肇事涉嫌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不能取得受害人的谅解书应当判实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


·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计算是怎样的?
      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计算是怎样的?一、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计算是怎样的?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计算是根据实际所造成的一些财产方面利益的损失,来进行一个合理的计算,玩忽职守罪是国家机关工作......


·肇事司机逃逸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肇事司机逃逸需要承担什么责任1、行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该规......


·女方要孩子男方不出抚养费怎么办
      一、女方要孩子男方不出抚养费怎么办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一方不......


·夫妻离婚后哪些财产不分
      夫妻离婚后哪些财产不分一、夫妻离婚后哪些财产不分离婚时,以下几种财产是不能分割的:1、婚前个人财产在新婚姻法实行以前,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在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


一、对误工费的认定怎么进行?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