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围标串标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围标串标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一、围标串标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刑法》第223条以及其立案标准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即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情节严重的串通投标罪的立案标准:
  
  1.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4.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
  
  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
  
  6.本规定中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是指接近上述数额标准且已达到该数额的百分之八十以上的。
  
  7.对于预备犯、未遂犯、中止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予立案追诉;
  
  8.本规定中的立案追诉标准,除法律、司法解释、本规定中另有规定的以外,适用于相应的单位犯罪。
  
  二、围标串标的其他责有哪些
  
  (一)行政责任
  
  1、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2、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3、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4、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情节严重指:
  
  (1)以行贿谋取中标;
  
  (2)3年内2次以上串通投标;
  
  (3)串通投标行为损害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
  
  (4)其他串通投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民事责任
  
  串通投标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一般是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害作出相应的赔偿。
  
  围标的本质其实也就是相互之间串通投标,这样的行为在我国达到了一定程度之后,才会被认定构成犯罪,之后依法追究行为人或者单位的刑事责任。若是还不能成立犯罪,但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行政责任,同时就围标串标行为造成的损失,作出相应的赔偿。
  
  
总结:围标串标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一、围标串标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根据我国《刑法》第223条以及其立案标准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即投标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哪些情形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哪些情形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一、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况有哪些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况有哪些?实践中,交管部门除了规定哪些情况可以被认定为肇事逃逸外,交管部门还对哪些情况不构成肇......


·酒驾180江苏能缓刑吗?
      酒驾180江苏能缓刑吗?酒驾180江苏可能会被判缓刑,主要满足缓刑的执行条件就可以,具体缓刑的适用条件如下:《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离婚债务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离婚债务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


·北京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及缴纳基数
      随着社会保障的不断提升,对于劳动的权益保护越来越严谨,五险一金作为劳动者的重要保障就是非常重要的一个体现。北京市的五险一金保障着广大北漂一族的利益,那么在国家社会保障法的规定之下,......


·私募基金代销公司要满足什么资格?
      私募基金代销公司要满足什么资格?私募基金公司是市场经济上非常火热的一个行业,私募基金投资的回报率很高,所以很多人都选择私募基金作为投资途径,私募基金进行代销也是当前比较普遍的一种形式......


·被侵权人死亡后,谁可以成为请求权主体?
      根据《民法典》第1181条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


围标串标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