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合同成立要满足哪些条件

  合同成立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合同成立要满足哪些条件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义法。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法。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法。
   二、合同成立的地点在哪里
  合同成立的地点,指完成合同订立程序的地点。
  合同成立的时间关系到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发生,合同成立的地点关系到案件的管辖(当事人可以约定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民法典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当事人不管是签订何种合同,都要注意是否满足的合同成立的条件,否则,即使双方当事人都在合同上签了字盖了章,合同也不一定会成立,合同不成立,自然也就不会生效了。至于合同成立要满足哪些条件,我们也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总结:合同成立要满足哪些条件一、合同成立要满足哪些条件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财产所以权的原始取得方法包括什么
      财产所以权的原始取得方法包括什么第一、生产。这是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劳动创造出新的财产进而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的方式。第二、先占。这是指民事主体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动产而取得其所有权......


·简单土地承包合同范本应该怎么写
      简单土地承包合同范本应该怎么写土地承包合同范本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根据《合同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制定本协议:一、......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1)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1)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2)依据第三十八条......


·过错推定原则主要适应于哪些情形
      过错推定原则主要适应于哪些情形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2、患者因下列情形之一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


·有些男性确实在结婚以后的某些所作所为是太过于不负责任了
      有些男性确实在结婚以后的某些所作所为是太过于不负责任了,自己不仅有婚外情,而且还跟婚姻当中的第三者共同收养了一个孩子。可能有些男人冠冕堂皇的会认为小三怀孕的这种状况自己根本就不知道......


·故意造成财产损失多少才能立案
      按照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对于故意对他人财物实施损害行为的,一般要达到了规定的标准之后,才能被认定为故意损害财物罪。此时要求造成损失的公私财物在5000元以上或者有损坏公私财物3次以上、纠集......


合同成立要满足哪些条件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