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刑事不批捕放人会通知家署吗?

  一、刑事不批捕放人会通知家署吗?
  
  不会通知;不会批捕的情形有:
  
  (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
  
  (2)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偶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协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者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3)过失犯罪的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
  
  (4)因邻里、亲友纠纷引发的伤害等案件,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后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的;
  
  (5)犯罪嫌疑人刘忠诚系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在校学生,本人有悔罪表现,其家庭、学校或者所在社区以及居民委员会具备监护、帮教条件的;
  
  (6)犯罪嫌疑人系老年人或者残疾人,身体状况不适宜羁押的;
  
  (7)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
  
  (8)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不予羁押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或者妨碍刑事诉讼正常进行的;
  
  (9)其他无逮捕必要的情形。”
  
  二、刑事拘留要满足一下条件: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80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检察院拘留期限: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最高检规则》第136条)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检察机关不可能拘留犯罪嫌疑人达37天最多是17天)
  
  综合上面所说的,批捕是对于犯罪人员作出的强制措施不管是否批捕一般都是不会通知家人的,在拘留之后只要证据不齐全,或者犯罪的情节不严重的话,那么一般是不会进行批捕的,这就是为了可以更好的保障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所以,任何案件都是有它的法律程序的。
  
  
  
  
  
  
总结:一、刑事不批捕放人会通知家署吗?不会通知;不会批捕的情形有:(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2)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偶犯,共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一、离婚财产调解协议书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离婚财产调解协议书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二)恶意串通,损......


·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多长时间
      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多长时间公司同意正常离职,但要按照公司规定,办理工作交接,在月底才能离开公司的,正常情况下一周到一个月便可完成,而且员工要拿到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社保手册,然后,到......


·债务清偿期到期后欠钱的没说不还怎么办
      债务清偿期到期后欠钱的没说不还怎么办?第一,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第二,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


·公司经营中跟合伙人闹翻了该怎么撤资?
      首先应当看当初双方的合伙协议对于此有无明确约定。如果有约定不能进行合伙人撤资,那么应当参照其中违约条款来解决。若没有明确约定,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


·婴儿监护人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婴儿监护人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法律上监护人并没有区分为第一监护人、第二监护人,作为父母均是监护人,没有第...


·强迫交易罪必须要交易完成吗
      强迫交易罪不是必须要交易完成。强制交易并不一定要完成交易才能定罪,即使强制交易未完成,但该强制交易造成严重后果的,也可以定罪。所以,强迫交易罪不是必须要交易完成。《刑法》第二百二十......


刑事不批捕放人会通知家署吗?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