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审查起诉期间又犯罪罪行会加重吗?

  一、审查起诉期间又犯罪罪行会加重吗?
  
  肯定会加重,罪并罚,比如,判10年,A犯伤人罪,在最长的刑期到总刑期之间决定执行新的刑期,决定在10至15年之间执行刑期,犯抢劫罪判5年,则A量刑的起点是10年到15年之间。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期限的规定。“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按照本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的审查内容在一个月以内审查完毕,并作出提起公诉或者不起诉的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是指案情重大或者案件情况复杂,在一个月内不能办结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的审查期限。在实践中,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注意两点:一是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办结案件;二是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办结的,可以按照本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计入本条规定的办案期限,但不能中断审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二、审查起诉时间超过法律期限怎么处理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另外,《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综上所述,一个案件一般情况下在审查起诉阶段审限最长为:1.5月 1月 1.5月 1月 1.5月=6.5月。但是如果是改变管辖或上报案件,是不是“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又有6.5月的审查期限呢?答案却是否定的,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改变管辖前后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总共不得超过两次”,所以改变管辖(包括上报)的案件退补也最多不超过2次,因此改变管辖(包括上报)的案件审限最长为1.5 6.5=8个月。
  
  审查起诉阶段的审限,对于我们提高办案效率,防止超期羁押具有重大意义。但在理论上,如果一个基层检察院如果退补两次再上报上级检察院,那么留给上级检察院的审限就只有1.5月,而上报案件一般都是重大、疑难、社会影响比较大的案件,需耗费的精力和时间也相对较多。而且,这种案件一般不能采用改变强制措施的变通规定,如果由于审限的原因导致案件不能顺利诉讼,就太遗憾了。所以,笔者建议,在检察系统内部,对改变管辖和上报案件在补充侦查的问题上,应有相关规定,即禁止或限制最先受理案件检察院的补充侦查次数,保证最终受理案件检察院的审查起诉的时间。
  
  三、审查起诉的内容包括哪些?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该审查五项内容。
  
  第一项中“犯罪事实、情节”是指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过程、情形和后果。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必须查明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因果关系及犯罪的动机、目的等。“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是指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是否真实可靠,能否反映案件的真实情况,取得的证据是否足以证实侦查终结认定的犯罪事实和情节。2012年修改刑事诉讼法时对证据确实、充分的条件作了明确规定,第五十三条规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这一对证据确实、充分的解释同样适用于本条的规定。“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指根据犯罪事实对犯罪性质的认定和依据刑法对罪名的认定,它直接反映适用法律的准确性。正确适用法律,准确认定犯罪性质,才能正确定罪量刑。对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重要内容。
  
  第二项中“有无遗漏罪行”是指有没有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或者应当认定而没有认定的犯罪嫌疑人的罪行,即有无漏罪。“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是指除已被移送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以外,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案犯。审查起诉中,如果发现有遗漏罪行或者发现有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时,应当要求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必要时也可以由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
  
  第三项中“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是指没有犯罪事实的,以及具有刑法规定的不负刑事责任情形的,如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无刑事责任能力的,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中发现有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第四项中“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同时,为解决由犯罪嫌疑人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的物质损失而进行民事赔偿的诉讼活动。审查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主要是审查对由于犯罪行为使被害人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是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应当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没有提起的,可以告知被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可以告知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应当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没有提起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五项中“侦查活动是否合法”是指人民检察院通过审查案卷材料、提审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等诉讼活动,了解侦查活动是否按法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有无违法情况,包括是否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在侦查活动中是否侵犯了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侦查人员有无违法乱纪的行为等。
  
  综合上面所说的,在审查起诉期间如果犯罪人员又犯罪的话,那么执法人员就会结合新案和旧案一起审理,罪行肯定也会越来越严重,这也是为了更好的惩罚犯罪人员,所以,当自己做错了事情之后一定不要再犯错了,要承担起该有的责任,这才是我们应该做的。
  
  
  
  
  
  
总结:一、审查起诉期间又犯罪罪行会加重吗?肯定会加重,罪并罚,比如,判10年,A犯伤人罪,在最长的刑期到总刑期之间决定执行新的刑期,决定在10至15年之间...#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结婚后多久算共同财产夫妻领证以后即有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后多久算共同财产夫妻领证以后即有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


·版权登记了还会被告商标侵权吗
      首先需要证实自己是否版权登记,如果查证版权登记了的话那么我们根据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进行判断。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怎么样才算是商标侵权。侵犯注册商标权行为认定或者判定的过程有三个基本步骤......


·醉驾无事故最高判几年
      醉驾无事故最高判几年涉嫌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从刑期来讲,适用缓刑,但是否可能宣告缓刑,要看具体案情。《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


·住院怎么出司法鉴定,司法鉴定的流程是什么
      司法鉴定在民事诉讼中是非常常见的行为,大多数民事纠纷案件都需要进行司法鉴定,司法鉴定的结果可以说对民事纠纷的影响是非常大的,直接涉及到赔偿和案件的真相。但是有些时候当事人会处于住院......


·保释人条件有哪些
      保释人条件有哪些按照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都是可以决定采取保释措施的,但此时需要被保释人满足相应的条件才行,那么您知道法律规定的被保释人条件有哪些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


·易货贸易合同审批是怎样的?易货有哪些方式?
      易货贸易合同审批是怎样的?易货有哪些方式?一、易货贸易合同审批目前我国已开放基本全部商品的易货贸易,无须再进行审批,而易货贸易合同管理基本上采用手工方式,对签订的合同,履约过程中......


审查起诉期间又犯罪罪行会加重吗?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