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对于离婚房产怎样更名过户手续需要解释一下

  对于离婚房产怎样更名过户手续需要解释一下,更名是指在还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情况下,处于什么原因,要更改房产产权人的名称。如果是离婚后要更名的,准确的来说这就是离婚后的房产过户了。那么,房产证更名是在离婚后的话,这其实就是离婚后房产过户了。
  
  离婚房产怎样更名过户手续?夫妻协议离婚办理产权人变更登记的,首先要到市房屋产权监理处二楼大厅领取《市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书》,填写栏目中双方姓名、身份证号码、房屋情况、包括地址、权证号、建筑面积、房屋结构、方位、所在楼层等,然后到窗口提供《房屋权证》(即房照)、离婚证及双方签字的《离婚协议书》、身份证及不欠取暖费证明等。未进行房屋产权公证的,协议离婚双方都要到场会同办理,经过公证的,一方到场就可申请办理房屋产权人变更手续。
  
  离婚房产怎样更名过户手续的材料:
  
  1. 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房地产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委托书。按揭贷款已还清的:只需房地产现有者持生效后《离婚协议》或法院《仲裁》、《离婚证》、《身份证》、和原《房屋权证》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2. 贷款未到期的所需证件:凭生效后《离婚协议》或法院《仲裁》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离婚证》;双方《身份证》;原房屋权或抵押权相关证明,即原按结贷款相关手续。步骤:到房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到按揭银行办理按揭权利(义务)人便更手续。
  
  3. 离婚房屋过户手续费:税类;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费类:登记费80元;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按产价);工本费20元。
  
  4. 对于离婚房产过户中,需要办理析产登记。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与继承登记及赠与登记也有一定的区别。析产登记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免收交易税费。
  
  民间说法中的离婚房产怎样更名过户手续实际上指的就是
  离婚后关于房产过户的相关手续。所以说,这两个问题根本上就是同一个问题。其实个人认为,离婚后房产过户最主要的还是要双方协议好,这样走后续的流程才能方便。
  
  
  
  
  
  
  
  
总结:对于离婚房产怎样更名过户手续需要解释一下,更名是指在还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情况下,处于什么原因,要更改房产产权人的名称。如果是离婚后要更名的,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工伤保险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工伤保险赔偿范围是怎样的?工伤保险赔偿范围:1、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放。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


·数罪并罚中拘役的最长日期是多久
      数罪并罚中拘役的最长日期是多久在数罪并罚中对拘役的判刑最高不能超过一年。《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怎么判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怎么判依照《刑法》规定,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条文]第一百......


·合同因违约而被单方解除的需要赔偿违约金吗?
      合同因违约而被单方解除的需要赔偿违约金吗?存在违约行为而被解除合同的,是需要赔偿违约金的,当事人完全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必须按约定给付对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


·存疑不起诉后能否要求国家赔偿
      存疑不起诉后能否要求国家赔偿“存疑不起诉”也有叫“疑罪不诉”的,所谓存疑不起诉形似中止,实为终止(或称终结)的决定。因为依照《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不起诉的决......


·员工工伤待遇什么时候开始享受?
      员工工伤待遇什么时候开始享受?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


对于离婚房产怎样更名过户手续需要解释一下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